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和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继续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完善本省籍学生免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农业种养类专业的政策,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创业和经营人才。加大财政对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从土地流转、技能培训、技术进步、良种推广、农机购置、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各方面支持农户、大中专毕业生等从事现代农业创业。
(十二)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工作市、县(市、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建立健全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坚决制止粮田抛荒,确保1500万亩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和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推进粮食功能区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一批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稳产高产的粮食生产区块。标准农田因建设占用后,要及时补充并确保质量。培育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植保服务组织,推进粮食规模经营和全程机械化。完善粮油生产直接补贴政策、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年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并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粮农增收的促进作用。加强与主产区粮食产销合作,加快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培育大型粮食物流企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多渠道组织粮源。落实粮食储备任务,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建立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十三)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带和块状经济,加快特色农业强县强镇强村建设。支持发展集约化、设施化的种植业,优化种植业品种和布局。支持发展规模化、生态化的畜禽饲养,加强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控。推进“山上浙江”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改造提升特色林业,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完善林区基础设施,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繁荣。支持发展高效生态的水产养殖,稳定发展远洋渔业,积极发展休闲观赏渔业。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推进农作制度创新,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推广农牧结合、农渔结合、林牧结合的立体种养和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等农作方式,加大优质高产、节本增收、生态安全技术的集成与推广力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十四)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完善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用地、金融等政策。建立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促销会展平台的设施和功能,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运输、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流通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发展一批大中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培育农产品购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落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龙头企业配送中心、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用地享受工业企业的政策,减免农产品运销环节收费。对鲜活农产品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引导国内外工商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经营能人到省外国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要素在更大范围上实现优化配置和省内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培育跨国经营的农业企业,提高应对贸易壁垒的技术水平,加强农产品境外展销服务,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
(十五)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组织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体系,努力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业性与综合性相协调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全面推进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力争在三年内落实好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事务。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积极组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经营和服务人员素质、规范运作水平和配套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专业服务的领军团队。进一步探索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联合体建设,促进优势互补和力量整合,增强专业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发展信息、技术、机械、农资配送、产品营销、资金结算等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县级政府可提供社会保障等补助。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改善对各类农业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
(十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力度,不断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学科研究,支持生物技术、种子种苗、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生态安全等领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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