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支持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装备设施研发,支持信息采集、精准作业、气象预测预报、灾害预警等技术开发,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全面增强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中的引导作用,加快建设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涉农高等院校的支持,依托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和管理经验,利用友好城市资源培训农业科技人才。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市县政府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合作,联合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组建区域性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和科技示范园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健全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分中心,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支持各类经营性农技推广组织发展。加大规划统筹、项目整合力度,集中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实验区。
(十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产优质农田比重。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江河治理,全面完成病险水库、江塘海塘除险加固任务,开展山塘综合整治,加快改造一批农村小水电、大中型排泵站、水闸等重点水利工程,提高农田排灌和防洪防台能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推进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确保长效运行。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抓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标准鱼塘、标准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电网等设施建设。
(十八)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湿地、滩涂等资源的激励机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标准农田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责任和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基本农田补偿机制,确保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项目,所补耕地必须确保达到占用耕地相当的质量标准,市、县间委托造地的结余资金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培育。加强水资源保护,扎实推进“百亿水资源保障工程”,深入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加强农村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多渠道筹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健全生态环境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和平原绿化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珍稀物种、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物种引进检疫监控。优化海洋渔业捕捞结构,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和农药减量增效控害工程,重点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准农业、有机农业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农业业态。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做好农村消防、森林防火、海上渔业安全工作,完善农业救灾储备制度,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农村安全生产水平。
五、推进农民就业创业方式创新,拓宽农民增收致富门路
(十九)拓展农民就业创业领域。积极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鼓励农民“二次创业”,着力形成全民创业和先创业带后创业、创业促就业的格局。推进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加强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全面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家庭工业,结合村庄整治,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民创业小区、标准厂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引导城市服务产业加快向农村延伸,使农村服务业成为农民创业就业的重要门路。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拓展服务内容、突出乡土特色,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素质、传承乡村文化和建设生态环境方面的带动作用。大力鼓励农民“走出去”创业。大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务工返乡人员、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复员军人和农村妇女等开展创业。
(二十)转变农民就业创业培训方式。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着力培育现代创业就业人才。实施农村成人“双证制”教育,大力开展先进实用技能和公民素质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对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农民、转产转业渔民的技能培训,突出抓好农村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带动农民创业就业的能力。建立经常性、开放式的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探索网络远程培训等多样化培训方式,努力提升农民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十一)营造农民就业创业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的覆盖面,实行农民工养老保险省内无障碍转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进农民工公寓建设。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建立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加强对农民创业的信息、土地、金融、技术等服务,落实好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
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二十二)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在浙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主体多元、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和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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