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设施项目;鼓励通过资源流转、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对外招商等途径,增加村集体收入。落实好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规范留用地使用的管理,探索留用地在县域范围内跨区域使用的办法,鼓励利用留用地发展村集体物业经济。大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异地发展集体物业经济。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在规划、财政、信贷、税费等方面切实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
(三十五)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探索集约化基层电子政务,强化村务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与农民的联系。深化“民主法制村”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健全村民自治程序,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推广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主听证等民意表达方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加强综治工作中心、综治(站)规范化建设和基层“两所一庭”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建立农村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实行群防群治,推进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加大禁黄、禁赌、禁毒等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加强农村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推进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发挥流入地基层党、团组织的作用,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建立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探索建立农村流动人口政府管理与农民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十、推进“三农”工作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
(三十六)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市、县(市、区)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市、区)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乡镇党委、政府要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工作。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把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明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着力破解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各种难题。
(三十七)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对“三农”的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欠发达地区和边远海岛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各级都要建立对“三农”投入监督检查机制,并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十八)动员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省、市、县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与自身职能相适应的农村改革发展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转变职能,加快工作和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和拓展。要通过政策引导、行政推动,广泛动员工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民间组织、华人华侨、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更主动更直接更全面更有效地参与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大区域协作力度,扩大区域协作范围,全面推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教科文卫和干部培养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激励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十九)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围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目标,选择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试验。嘉兴、义乌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省级试验区,要尽快在土地使用、农村金融、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涉及城乡关系重大调整的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为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省级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地的改革试验,切实加强对各地改革试验的指导服务,努力优化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十)营造农村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到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中来。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对过去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宝贵经验和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更大的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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