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共109项,关键项目34项,一般项目75项,放松管理的直接后果,就是出现明显的滑坡现象,导致2007年的一个“小高峰”。针对这个共性问题,我局及时地进行专项整治,加密飞行检查频次,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限期内未能改正者,以“未按规定实施gsp”为案由立案查处了一批案件,如投诉属实的6起,除1家及时整改到位外,其余5起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从而较好地纠正了此现象。今年尚未接此方面的举报投诉。
2.1.3 无证经营药品现象一直处于低水平,仅占4.71%。我局把查处无证经营药品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在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期间的高压打击下,本地的违法者基本上被查处殆尽,后来的当事人主要也是源自外地。其中又有“小打小闹”的个体,分工严密的“团队”运作之别。他们以走村串户、广告推销、过票代销等“变异”型手法进行无证经营药品。尽管其手法多样,方法隐蔽,终都逃不过群众的雪亮眼睛而被举报,年均保持2~3起左右。对于这类举报,我局均能快速反应,快速查处,核查属实的8起,均被立案查处,导致这些职业违法者对**县辖区内的监管力度心存敬畏,视为“禁区”。
2.2 在现行体制下,非药品的监管一直是难点和盲区。对符合药品定义的“伪药品”我局曾慎重查处(1起“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案),标注“食字”、“卫食字”、“食健字”、“消字”、“健用”等批准文号的,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或联合办案(1起),或即时通报(13起)、或及时移送(4起)。随着百姓的甄别能力提高,这类“打擦边球”的产品市场日渐萎缩,逐步淡出市场将是大势所趋。
2.3 药品广告、商业贿赂、诊疗行为、药品价格分属工商、纪检、卫生、物价等主管部门,分别占10%、1.12%、4.71%、13.53%。我们接到这类投诉,多数成为诸如有效开展违规广告的监测(每半年都有2~4个品种,一个品种几个月的周期,多以专家、患者形象,夸大宣传,共计17起,居高不下)、发现药品监督案件(价格畸高畸低16起、药事纠纷2起、涉嫌商业贿赂2起)的线索。在承办中,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灵活处理,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将非职能范畴的部分及时移送或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如2007年,我局就分别向卫生、工商各移送1起案件,2008年,移送物价1起;成功协助调解药价纷争6起,解释药品别名误解1例,其余3例因涉及医疗纷争而提起诉讼。随着消费者对食品药品监督职能的了解逐步深入,多头举报、盲目投诉的现象逐年减少,这类举报投诉的部门针对性将更强,较直接到体现在逐渐减少趋势上。
2.4 针对服务态度投诉,占4.12%。分为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品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两种情况,分别采取主动召集当事双方和协助三方调解为主的方式,除1例由公安处理外,余6例均获各方基本满意的结果。
2.5 其他投诉3例,占总量的1.76%。如外用栓剂的误服,10mg误服成10片,药品包装破损导致的数量差异投诉等。分别用调解、解释的方法较顺利地解决了问题。
3、质量问题分布情况
药品质量一向是举报投诉的主要方面。由于药品的专业特殊性,举报投诉所称的 “药品质量”,不能简单地一概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药品质量问题。根据材料分析,它又可分为三种情形:确属药品质量问题,非药品质量问题(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当时不能准确确定是否属药品质量问题,其具体分布情况详见表四。
表四、有关药品质量举报投诉的分布情况表
年度 质量问题 非质量问题 (其中:adr) 未能确定的 合计
05年下 3 1 1 0 4
06年上 4 1 1 1 6
06年下 6 3 3 0 9
07年上 5 6 6 3 14
07年下 6 11 9 2 19
08年上 5 17 16 3 25
总计 29 39 36 9 77
所占比例 37.66% 50.65% 46.75% 11.69% 100%
3.1 药品质量确有问题的29例,占37.66%。主要有:
3.1.1 假药。如无批准文号的邮购假药,以价廉的鹿角冒充贵重的犀角,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情形;
3.1.2 劣药。药品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药及各种按劣药论处的情形,如无效期或更改效期,更改批号,超过有效期等;
3.1.3 肉眼可见的外观改变。如常见的注射剂可见异物、浑浊;溶液剂的污染、沉淀、装量差异;糖衣片剂的裂片、潮解、花斑;胶囊剂的漏粉、粘连;颗粒剂的受潮结块、霉变;中药饮片的虫蛀、霉变、变色、走油、腐烂;……
3.1.4 包装材料中的胶塞缺如、铝箔与塑板熔封不严,包装破损致药品污染、异物等等;
3.1.5 辅料、赋形剂改变而致的口感、味道改变等。
3.2 非药品质量问题,占一半稍强(50.65%),其中药品不良反应又占其中的很大比重(36/39)。因为对药品知识不够而引起的误解易导致非质量问题的投诉,如某滴眼液的乳光,甘露醇注射液的低温结晶,炉甘石洗剂、部分中药溶液的正常沉淀,部分患者贮存不当导致拆开包装后药品的性状改变(如复方甘草片、湿毒清胶囊各1例,当场重新随机打开若干瓶无重复性,检查系患者保管不当)等等。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属非药品质量问题。但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3.3 当时不能确定的问题,占11.69%。如诉常服某药品再服无效,怀疑药品质量系假冒等,多数通过抽验的方法予以确定。
4、质量问题的来源情况
举报投诉涉及药品质量的问题,现在已由单纯的消费者群体,拓展到广大从业人员(质量负责人、药师、营业员、销售业务员)的主动反映,再发展医疗机构的医药护人员的专业咨询,均各占有相当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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