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研究中国环境保护战略和政策的立足点。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要对环境污染放任自流、不管不问,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把它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依据,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准确判断当前形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认清环境形势,制定
符合科学发展的政策
我国现阶段面临的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高速增长的产物,也是经济发展不够的表现。我国走了一条跨越式的发展道路,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也集中出现,环境污染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点。如果说生态破坏与我国历史上农业过度开发有关,环境污染则是工业化的直接结果。发展与保护是一对矛盾,发展快了会污染环境,环境投入多了会影响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把握一个合适的“度”,需要我们取舍。
作为发展中国家,大量消耗资源排放废物有其必然性,因为没有资源消耗就不可能建设起基础设施。消耗资源就要产生和排放废物,因为现在的技术还不能使资源完全转化为有用的产品,即使将来也办不到。环境变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是自然规律,欲速则不达。当然,我国发展到初步小康这个阶段,不能再靠拼资源拼环境粗放发展了,必须走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的新型发展道路,必须是又好又快的发展。否则,生活富裕了,有房住、有车开了,却生活在肮脏的空气里,喝不到干净的水,吃不上安全的食品,就与发展本意背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当也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要务。wwW.yBask.COm
二、统筹规划,在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是发展的代价或成本。环境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而不是停止发展的办法来解决。我国环境保护的原则应当是,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环境,既不能过分追求经济高速增长污染环境,也不能过分强调环境优先限制发展,延缓现代化进程。
环境保护的目标应当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遏制环境整体恶化趋势,以免未来治理付出更大代价,使重点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正确处理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发展水平、环境容量、对环境质量的可接受程度等存在较大差异,要求我们在制定环境政策和重点时因地制宜,有所为有所不为,考虑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的差异,尽量避免一刀切。
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重点应有侧重。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四类功能区定位,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功能区的开发许可,规范开发秩序。西部地区应避免东部早期“村村点火”式的发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还草,控制荒漠化。在东南沿海地区,应继续抓好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法规和标准,狠抓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率先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农村应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减少农药在粮食上的残留;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将扶贫脱困和生态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发展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减轻环境压力。城市环境污染将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必须解决的问题,重点要防治大气和河道污染,降低大气污染导致的哮喘病发病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建设“零排放社区”、“生态工业园”,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促进产业生态化。把环境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严格执行各项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标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生产能力,严禁新上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项目,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施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运用相生相克的生物学原理,采用经济适用的湿地、氧化塘等方法处理污水,减轻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压力。
三、按照市场规律,建立治理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
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污染问题总体上依靠制度设计来解决,有些污染物的治理取决于技术进步,并没有一个万能的模式。一些发达国家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践证明在很多情况下收效甚微。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从生产和设计的源头就重视提高资源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采取被动应对的“末端治理”,污染者则将环境保护看作是政府强制性的行政手段。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后,世界各国纷纷采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达到了预期效果。运用经济手段的核心是把环境保护的成本内在化,调整有关各 本文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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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方的利益关系,减少企业活动的外部不经济,通过转嫁污染治理成本获取额外利润。
我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1972年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起,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的环保法规、标准、政策、制度以及必要的执法队伍。从东部地区环境污染治理的实践看,不论规模要求所有企业都“三同时”,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既不现实又不
经济,应修改为“污染者付费”制度。在重视制度建设的同时,尤其要注重制度的执行。现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不仅使公众有了环境知情权,也起到了很好的舆论监督作用,应长期坚持,并增加环境事件的信息披露。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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