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使污染受害者得到补偿,使污染造成者受到惩罚。对于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
四、在实践中探索符合科学发展的环境保护道路
当前,我们应重点解决那些迫切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和基础性的环境问题,尤其要加强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问题研究。如果不将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环境保护也就失去了必要和原有意义。开展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难题,而不仅仅是关闭他们增加就业压力。国家启动土壤污染调查、污染源调查等重大项目,说明我国需要与时俱进地做好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总量控制等环境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开展全球环境研究,减少二氧化硫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的联合攻关,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
用产业化的办法治理环境。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上,推进系统化、标准化、生态化、市场化、社会化等方面的工作。我国大型环保设备以进口为主,应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开发生产具有自主产权的大型设备和装备,加快国产化步伐。因地制宜,培育各具特色的环保产业。东北地区机械装备制造能力强,应挖掘现有加工能力,生产大型环保机械、设备或装备。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地方保护,促进公平竞争,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和企业集团。政府要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由于治污企业的相对垄断地位,在批准、核定排污收费价格时,既要保证民间投资者能够还本付息并有所盈利,又不能加重排污企业的负担,排污收费价格不宜定得太高。因此,民间投资者的盈利就必须有政府的政策优惠,包括土地价格、税收和其他方面的优惠。在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拓宽渠道,如发行市政债券,引入民间资本等,把政策优惠转变为治污企业的盈利,并按实际需要提取折旧和大修理费用,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效率,为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五、环境保护需要领导重视、公众参与和全民行动
环境保护国策确立以后,能否执行以及环境绩效怎样,干部是决定的因素。经验证明,没有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视,再好的环保措施也难以落实。因此,应明确地方政府对环境负总责,将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绩考核指标,减少“以邻为壑”排放污水等行为的发生。虽然我国早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一票否决”也纳入了对干部的考核,但以“速度论英雄”问题仍然存在,把发展片面理解为gdp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决策者特别是“一把手”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扭转我国环境质量整体下降的局面。
近年来的公民环境意识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人希望有一个好的环境、但又不愿意为环境保护付出努力。相对于“物质”的日益丰富,一部分人环保意识则相当“贫乏”: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难改。因此,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思想教育,要使广大公众认识到环境与自己密切相关,不仅要参与,更要付出实际行动,如爱护公共卫生,垃圾分类回收,不用“一次性”筷子、超薄塑料袋,循环使用布袋和包装物等。发挥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一天天好起来。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维护我们共同而唯一的美好家园 本文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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