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向纵深发展。第三是开展妇女消防安全教育,预防家庭火灾事故。妇女是家庭的主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消防素质对社会安全至关重要。公安消防机构积极与妇女联合会协调,利用每年或每季度有计划地对社区、企业、农村开展的各种妇女社会活动,向妇女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增强妇女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从而有效预防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三项机制”——健全和完善社会消防培训、宣传队伍培训和宣传奖惩机制。
一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在动态社会活动中,人员不断流动和更替,对各类社会消防人员的培训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包括社会消防培训和单位自身组织培训两个层次。社会消防培训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务人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消防专职人员、科技含量较高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人员进行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责任、火灾事故预防、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单位自身培训是指单位定期开展对职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特殊岗位和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使职工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健全和完善宣传队伍培训机制。要为宣传工作提供质量保障,就要健全和完善宣传队伍培训机制。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报道队伍,进一步提高宣传稿件的采写能力,夯实消防宣传工作基础,每年应组织宣传骨干举办宣传报道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有新闻写作基础知识、写作技巧和摄影、摄像知识等,并应邀请上级宣传部门、驻地报社、电视台记者、编辑授课,必要时可组织宣传报道骨干到新闻单位实习,提高宣传报道人员的实践能力。
三是健全和完善消防宣传奖惩机制。制订消防宣传工作规划,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精心策划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将宣传任务进行分解,与官兵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定期评选消防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消防作品,对所发表稿件媒体的级别、质量进行奖励,对完成宣传任务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显著的个人在晋升、立功、骨干保留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不完成发稿任务的进行惩处。此外,对关注消防宣传,积极撰写消防新闻稿件,大势宣传消防工作的社会人士也要定期对其成绩进行评估,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刺激和吸引更多的人士关注消防,服务消防。
(五)“一个中心”——改革宣传体制,整合资源,组建独立高效的消防宣传教育中心。
当前,消防宣传工作往往是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四个部门一起抓,各抓各的,缺乏配合和沟通,职能混淆,精力有限,眉毛胡子一把抓,应付性开展工作,效果不明显。
建立一支性质单一、反映迅速、专业化强的消防宣传队伍——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尤为必要。整合内部人力和设备资源、采取在编和聘用相结合的方法,组建消防宣传教育中心,人员主要由部队精干力量组成,总队、支队成立直属消防宣传教育中心,直接对党委负责,不隶属于任何部门领导,大队、中队设专兼职宣传报道员,形成基层宣传报道网络,设立中心主任一名,不兼职,明确社会宣传指导及影视、报刊、互联网、摄影、文化岗位和职责,统一承担社会消防知识宣传和公安消防部队形象宣传任务。同时,要配齐配强宣传用车及采编、摄录设备等宣传器材装备,加强对消防宣传的策划和指导,逐级建立和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稿件审核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资料存档制度、评比考核制度、业务培训制度、随警作战制度、奖励激励制度,建立宣传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宣传人员新闻采访、新闻摄影、新闻摄像、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策划公关能力、宣传报道能力,切实提高消防宣传队伍的战斗力,提高消防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一个体系”——建立有效的社会消防宣传保障体系。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宣传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用于开展防火宣传的资料、新闻、文艺宣传、影视宣传等费用,应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消防业务费开支标准,使消防事业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同时,应加大对社会消防宣传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社会消防宣传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调动社会积极因素,多方筹集资金。要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充分挖掘社会潜力,例如同保险部门共同筹划宣传活动,拓宽宣传经费渠道;同有宣传意识的企业、商家合作,开展冠名、广告活动吸引一些经费;发动有实力、有名望的企业在宣传自身形象时投入物力、人力进行消防宣传,同时还可以组织文艺团体进行社会公益演出宣传,节省一些经费。
三是建立经费投入的良好循环机制。按照“所需就配、优先添配、配置精品”的原则,将消防宣传设施设备与各级宣传媒体配套,必须配备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电脑等专用设备,打牢了宣传工作的硬件基础,才能增强了宣传人员的工作信心。
消防宣传作为一种公益活动,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力量,在保证经费和装备的同时,保持消防宣传队伍的稳定,巩固消防宣传阵地,创新消防宣传的内容、形式,广开渠道,增强趣味性,强化互动性,提高社会消防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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