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2009年共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30余份,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管,深入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平庸无为的25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8人。在农业、劳动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连的部门开展了行风评议。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加自觉地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对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及时研究思路和措施,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调研、把握规律,重点推进,以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大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的自觉性不高,个别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纵深发展。
二、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要加强对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自主创新、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在建项目和续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工;重点对已批准但尚未开工项目的督查,抓住机遇,及早开工建设;重点督促各有关部门分解和落实责任,储备一批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重点抓好财政支出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等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取得实效,群众普遍满意。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为民、务实、清廉”六字要求。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治、严肃纪律为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大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好转。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和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重点解决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督促领导干部把功夫下到查民情、听民意、看民生、办民事上,认真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及各种庆典、表彰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严禁以参会、学习培训、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购建和装修办公楼。要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分析党员干部的作风状况,重点加大对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纠正和治理,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稳定、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决惩处各种腐败行为
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对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党政纪的案件,继续查办发生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经营管理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各种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坚决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推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认真剖析发案原因,适时举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