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率、申诉率、提高案件质量评查优良率等“十个率”上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三是建立了集纠错、改错、防错功能为一体的案件监督机制,强化审判质量的“事中”监督控制和“事后”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建立和完善了简易案件庭内研讨、疑难案件业务小组“会诊”、重大复杂案件审委会讨论、重大行政裁决和执行事项听证、裁判文书三级审签、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审务公开、判后答疑等审判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院以学习东营经验为契机,继续加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按照上级法院“两庭”建设规划和潘口电站建设的要求,完成了田家人民法庭办公大楼迁址工作,启动了官渡人民法庭办公楼建设,秦古人民法庭办公楼建设正在筹备当中。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我院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争取在有限的财力范围内增加对我院的预算,确保我院经费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中央政法专项补贴,努力改善物质装备。三是努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审判管理软件的应用效能,院党组专门派员到南京通达海网络工程有限工作进行了考察,就我院正在试应用的审判管理软件进行了学习交流,现在该软件已在我院的审判流程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正在筹划向基层法庭辐射工作。四是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公民道德教育、优化环境等创建工作,积极向更高的创建目标迈进。今年除在院机关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外,在7个人民法庭全面开展了该项活动,使全院上下真正成为文明系统。五是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负责联系的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每月下法庭一次,指导、督促法庭的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注重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在法庭工作的人员,并实行“四优先”的倾斜政策,即提拔使用优先、外出培训优先、晋升职级优先、评优评先优先。强化机关业务庭对法庭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职能,努力提升法庭案件质量,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平衡、协调发展。
四、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根本宗旨,努力在司法为民上取得新发展
我院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倾听好民声、化解好民怨、维护好民权、保障好民生。
一是完善诉讼便民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诉后答疑工作,特别是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村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在春种秋收等农忙季节,组织涉农案件专案组或合议庭,携卷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就地审案,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方便、温暖和公正。此外,我院还推行了“上门送执行款”和“电话预约、巡回立案”制度。仅今年上半年,就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和送执行款近100人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宗旨得到进一步体现。
二是持续开展了“服务新农村,送法进万家”活动,通过各种时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手册和《便民联系卡》。开展送法进农户、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元至六月,共为15件15名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5.85万元。
四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上访老户工作,越级上访、到省进京上访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6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7件次,没有因涉诉信访工作处理不妥引发当事人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
今年上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部分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少数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少数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审判案件就案办案,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现象还仍然存在;办案办公经费不足,司法装备落后,“两庭”建设负债沉重,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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