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抄表员核实确认抄表数据后是否及时将抄表数据上传到营销mis系统;
(6)电费复核人员是否对抄表数据及业务变更传单及表计轮换、退补电量及违约用电检查事宜进行电费计算、审核;
(7)计量中心是否对用户用电表计进行定期校验;
(8)用电表计定期校验台帐是否齐全,用户是否签字认可,满意度如何。
4、收费
关键控制点:抄表周期、抄表方式、信息反馈、电费复核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是否制定有电费收费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2)电费管理中心是否与银行进行对帐、平帐;
(3)确认后的电量,电费计算结果形成电费应收数据信息是否全部通过审核;
(4)营销部是否定期根据银行进帐单、缴款单统计实收电费,制定电费回收情况表并欠费账龄分析表;
(7)营销部是否依据欠费催缴办法对拖欠电费的用户进行催收,并对电费回收进行考核;
(8)计划部根据营销部销售电量和调度所口子的电量计算线损,是否对异常线损波动进行分析并检查偷漏电等异常情况。
三、生产部
关键控制点:工程项目立项、设计、计划、实施、工程款项支付、验收及竣工决算。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包括“五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的实施,工程管理组织形式是否科学;
2、工程项目立项是否经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财务评价,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否审查,防止论证不科学而造成投资上的损失和浪费;
3、工程设计委托的单位是否具备资质,是否签订合同;监督工程项目是否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投资计划是否报省公司审批,年度资金预算是否落实;
4、是否对施工队伍资质进行审查、实行招投标制、签订施工合同等,是否实行工程监理制,隐敝工程是否由项目负责部门(或业主)两人以上签字认可;
5、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质保金是否按合同留足,是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财务人员是否全过程参与了工程项目各个阶段;
6、工程项目是否存在以预算代决算,工程造价是否突破概预算,是否按要求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审计部门有否进行审计,废旧物资是否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或处理的废旧物资收入是否入账;
7、是否制定了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具体实施办法,单位对竣工工程项目是否及时编制了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单位投资项目是否实行统计制度和月度分析制度并定期上报、竣工决算报告是否经过单位内部或中介机构的审计,单位财务、计划、基建等相关部门在工程决算报告编制中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是否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估制度。
四、物资公司
关键控制点:材料物资计划、采购、合同、验收、入库、领用、清查。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管理职责是否划分清楚,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2、材料物资计划管理是否科学,有否根据生产部门需求申请编制;
3、材料采购是否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采购权根是否划分清楚;
4、材料入库是否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材料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进行现场验收,款项支付是否按合同和验收无误后的结算单据进行;
5、材料的领用手续是否完备,仓储人员有否不按规定的手续发料,仓储人员有否及时根据领料单登记材料台帐,财务部门稽核人员有否去现场进行稽核;
6、材料的仓储管理是否科学,有无因管理责任造成材料物资霉变损失或流失;各单位对“二级库”的管理是否有明确具体的办法措施,职责是否明确;
7、有否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帐账相符、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规定权限报批;
8、单位废旧物资处理是否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9、废旧物资是否单独保管,废旧物资的处理是否及时入账。
10、各物资需求部门是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物资(预算范围内)采购申请报审批部门;
11、预算外采购是否明确专门的审批权限;
12、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对标书审定后,是否对外统一发布;
13、非招标采购的询价人与采购人职务是否分离;
14、是否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对询价结果进行书面分析,供应商的确定是否符合比质比价原则;
15、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纪检、审计、法律、财务等部门的审核及会签。
五、阳光公司
关键控制点:各乡镇供电所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的三大模块(货币资金、营销管理、物资管理)
关键控制点风险识别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
(1)是否建立发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
(2)收取的电费现金是否当日送存电费账户(含供电所所在地以外的电工收取的电费),偏远地区且在当地未开设账户的是否在收费人员回到电费账户开设地当天将电费送存电费账户。
(3)核算员是否根据开具的电费发票情况登记应收电费明细账,并根据营销报表登记电费总账,电费总账和明细账每月必须核对一致。
(4)供电所在每月月末是否将当月的零星安装工程、对外提供劳务等零星工程收入、对外提供劳务收入上交阳光公司财务部。
(5)供电所不核算其他业务收支,但是否逐笔、序时登记其他业务收支备查薄。
(6)供电所经费是否须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经费收支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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