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的“原点”。
县政转型的着力点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重塑“以县为主”的农村治理体制。因此,县政转型应围绕着如何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绩效进行改革,并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农村治理,“服务”取代过去的“汲取”而成为政府与农民群众之间的一条重要联系纽带。
首先,县政的服务转型,必须改变问责体制。变对上的单向问责为对上和对下的双向问责。这除了要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建设,提高县级人大权能以外,还要实行县级领导人的民主选举,可先从竞争性选举开始,扩大民意基础。
第二,县政服务转型,必须改进工作考核办法。要重新建立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考核重点从注重形式和过程转向注重成果和绩效,从注重经济发展(特别是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向公共服务和农村治理,尤其要突出对“为农服务”绩效的考核。
第三,县政服务转型,必须改善公共服务方式。过去即便有所公共服务,也主要是由政府及其部门直接提供的,这种提供方式一般是通过建立相应的机构、由政府财政供养其工作人员来行使服务职能,以往的实践证明,这种服务方式最终往往异化为“只养人不服务”或者“收费养人”的结果,导致“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局面。
在最近一轮乡镇改革中,湖北等地撤销了这些“养人”机构,实行“以钱养事”的公共服务方式,不但精简了机构、减轻了财政供养负担,而且还切实提升了公共服务的绩效,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这种“以钱养事”(改为“以财养事”似乎更妥)的公共服务新机制值得推广。通过“以钱养事”的改革,变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为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从而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合作的公共服务模式。为此,要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培育和大力扶持各种非赢利性、社会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发育和成长;“在履行好政府职能的同时,要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并最终一个以“村落社区为基础,乡镇政府居间协调,县级政府为主导”的,覆盖整个农村的新型公共服务体系。
湖北推行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改革的正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存在的问题也是可以逐步完善的。从正面效应看,有三个提高,即财政投入、服务能力和农民满意度三提高。从开始,湖北把农村公益性服务列为省财政专项支出,从农村人平5元起步,三年增加到人平15元,6年累积投入24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推广、防疫免疫等服务。目前,全省良种普及率达到95%,农业机械化率达到54%。今年继续安排6亿元予以支持,力争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个,特色产业订单率超过50%。抓住国家农机补贴增多的机遇,重点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发展油菜、茶叶、畜禽、水产机械化。在血吸虫疫区实施“以机代牛”工程,建设一批无耕牛村。从负面反映看,主要是农村公益性服务机构人员老化,捧不到“铁饭碗”,就招不到青年学生,难以补充新生力量。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要在政策配套上下功夫,一是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机构要核定财政供养编制,实行定岗不定人体制;二是对获得上岗资格的人员视同事业单位职工管理,可以评职称、可以在新老体制间调动工作,解决技术人员的后顾之忧。
第四,县政服务转型,必须优化权力结构。一是县级领导体制要总结一些地区试行的“党代会常任制”成功经验,构建“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新型权力结构。这个核心即是县委,三个党组即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在这一结构中,县委居于核心地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二是精简和整合县级职能部门机构,再造一个“效能、统一、廉洁”的公共行政体系。
第五,县政服务转型,必须改革省县体制。在废除“市管县”体制、实行“市县分治”的同时,省县之间要进行适当分权,把县政建设为一级地方自治政府。
等到县政完成服务转型,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有效的公共服务机制,具备较强的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农村村落社区也具备比较完善的自治能力的时候,可以视其情况撤销乡镇一级政府,从而最终建成以县政为地方自治基础的省、县(市)两级地方政府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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