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是法律援助工作始终不渝的追求和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司法部于6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法律援助便
民服务”主题活动,对促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全党和全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前不久,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总书记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重点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法律援助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我国社会管理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承担重要责任、具有独特优势。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本身就是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法律援助工作面临重要发展机遇的形势下,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和习近平、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并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我们及时总结好这次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成果和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对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对于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lOcalHost
一、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丰硕成果
“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在全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是在政法系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形势下深化的。主题活动自6月开始,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半年,重点是全面推行十项便民措施。1月至年底结束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在推行十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便民活动。司法部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高度重视。部党组和吴爱英部长等部领导多次对主题活动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地把主题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规划,努力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积极投身主题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重点,深入研究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便民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坚持把主题活动作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领导有力、措施得当。普遍研究制定了本省(区、市)活动方案或实施意见,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有序推进主题活动。一些省份将主题活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升到由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加以推进。一些地方坚持从服务大局出发,围绕服务平安世博、平安亚运、灾区重建、抗洪抢险等重大任务,精心设计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各地注重把主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了解活动进展,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主题活动务实而富有成效。
(二)围绕活动主线,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这一主线,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保障司法公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着力做好扩大覆盖面工作,一些省份以出台省政府文件或立法方式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省、市、县三级舆情分析体系,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建立介入信访工作机制,协助处理化解了大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突出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普遍实行援务公开,抓好公正廉洁执业教育整顿工作,建立法律
援助服务考核和评价制度,集中开展受援人跟踪回访活动,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规范,执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三)突出便民主题,适应群众需求。坚持以提高便民工作水平为着力点,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成效。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在临街、一层等方便困难群众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积极改善接待条件,
完善窗口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来电来访。山东、广东两省的便民窗口建成率分别达到94%和90%。着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向社区、乡村延伸,推进法律援助辐射至相关行业。浙江、安徽等八个省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站率已达90%以上。推行工作站转交申请、联络点联系申请、有关部门引导申请等多种申请形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更加简便高效。,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7万件,同比增长13.4%;受援人总数达到82万余人次,同比增长11.3%,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四)优化服务措施,增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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