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主题活动丰富的工作实践,凝聚了广大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智慧力量,是主题活动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在此基础上把主题活动中创造和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固化为制度,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
三、明确新时期目标任务,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将法律援助工作推向前进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不断加大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长期战略任务。前不久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是政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着力点。法律援助工作必须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围绕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案件质量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工作运行信息化、监管执业规范化“五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谋划“十二五”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促进法律援助科学发展、繁荣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地要着眼于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十二五”时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上来,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改革发展。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围绕解决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要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有关部署,着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体系。
(二)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包括困难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要坚持以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为重点,不断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针对法律援助对象的特殊性,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完善接待场所和服务设施,让接待窗口真正成为便民窗口。要着力做好“‘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升级改造工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技术和统一功能的专线平台,确保咨询专线高效运转,广泛及时提供咨询服务。要更加注重网络建设,建设一批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推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水平,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申请受理审查机制,拓展异地协作服务领域,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三)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实现案件质量标准化,对于缩小区域、城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差距,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围绕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做好案件质量工作的自觉性,着力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管理水平。要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要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案件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法律援助管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质量管理上来,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争实现对案件质量的同步控制、同步跟踪、同步监督。要开展案件评估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细化实化评估指标,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完善业绩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四)着力推进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化。经费保障是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物质基础。要着眼于提高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经费保障制度化,继续推动各地积极争取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突出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职能和繁重办案任务,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层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和范围,动态监控经费使用情况,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地方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金募集作用。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水平。
(五)着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运行信息化。随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咨询的动态管理和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实时查询等功能。要把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着力点,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努力实现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监督工作有序到位,服务群众便捷高效。要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便民通道,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实现通过网络完成受理、审批、指派等工作。要高度重视信息化硬件建设,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实现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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