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2年度农村千分制考核办法:
为加强农村干部管理,进一步调动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六大”(招商引资大成效,财税大跨越,村镇建设大变化,土地复垦大作为,常规工作大提升,干部作风大转变)为指导目标,鼓励全镇农村干部干事创业。
二、考核的范围、标准、内容
(一)考核范围
全镇5个管理区、51个行政村。
(二)考核标准及考核内容
1、经济工作(500分)
(1)税收工作(400分)
黄烟、林果方面,2012年全镇计划新发展黄烟、林果面积各3000亩,体现24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按2012年农村经济目标责任书任务考核。完成任务的村,该项得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分。
(2)招商引资(100分)
各村新引进一个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含1000万元),该项得100分,上不封顶。1000万元以下的按1000万元为基数折算该项目得分;配合落地项目的村酌情加分,最高加50分;对提供有价值的招商信息的村加10分(以招商办、考核办认定为准)。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可抵1万元的税收(年底镇结算中心、考核办对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审计,以审计数为准)。loCAlhoSt
2.土地复垦(100分)
按土地复垦考核方案执行。
3.计划生育(300分)
按计划生育考核方案执行。
4.综合治理(100分)
按综合治理考核方案执行。
(三)奖罚分
1.罚分标准:
(1)考勤实行倒扣分制。支部书记外出必须向管理区书记请假,到县外出发或外出一天以上必须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否则每次扣5分。村干部必须按要求准时与会,支部书记每缺席一次会议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替会一次扣2分;其他成员每缺席一次会议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另外,会议期间不遵守会议纪律(手机响铃、接打电话、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等),每发现1人次扣1分。
(2)党务、村务制度每缺一项扣3分;档案资料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一项扣1分,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庄扣5分,远程教育按远程教育方案扣分。
(3)每出现一例党员违纪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
(4)每出现一起到京、省、市、县越级上访的,分别扣30分、20分、15分、10分,到镇初访不扣分,再访的扣5分,对处理不到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扣分,管理区按同等分值扣分。
(5)每出现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加倍扣分。
(6)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7)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8)车船使用税征收,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9)粮食直补每拖一天扣5分,举报查实不按程序进行,出现到京、省、市、县越级上访的分别扣30分、20分、10分、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完不成良种补贴及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分别扣5分。
(10)每出现一起农民负担案件到京、省、市、县越级上访的,分别扣30分、20分、10分、5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每出现一例火灾的扣20分,每出现一例损坏荒山绿化苗木的扣10分。
(12)每出现一例土葬或外地死亡无火化证明的,扣所在村20分,积极配合并处理及时的扣5分。
(13)每出现一起水毁工程抢修不及时的,扣所在村10分。
(14)违法建设:按照2012年度违法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扣分,最高扣20分,其他视情节相应扣分。
(15)防疫:按照2012年度防疫工作实施意见考核扣分,最高扣10分,其他视情节相应扣分。
(16)防汛20分按照2012年度防汛工作实施意见考核扣分,最高扣20分,其他视情节相应扣分。
2.奖分标准:
(1)林业生产:按照2012年度林业工作实施意见,完成荒山绿化的得20分,完成杨树丰产林分配任务的得15分,完成林下经济分配任务的得10分,完成食用菌发展任务的得30分,连片发展200亩花卉苗木以上的得50分,连片发展50亩花卉苗木的得10分(以县验收为准)。
(2)民营经济工作:每发展一户个体工商户加10分(以工商所提供的数字为准
);每发展一条板材生产线加20分,每实际发展一条胶合板并经县民营办验收的加100分。
(3)为镇、县、市、省提供成功现场会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50分(同一现场召开会议,按最高标准加分,在多村同时召开的平均加分,给所在管理区加同等分值)。
(4)2012年内基础建设每投入1万元加10分,(以经管站出
示的账务为基础,经有关部门审核,扣除政策性拨款部分)。
(5)2012年内每新增一个养殖专业户加2分,每新建一个养殖大棚加2分,每新建一个蔬菜大棚加2分。每新建一个10亩的养殖小区给所在村加20分,每新建一个20亩的养殖小区给所在村加35分,每新建一个30亩的养殖小区给所在村加50分(以县验收为准)。
(6)按政策流转土地的,每流转5亩加1分;每发展1个完善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商注册)给所在村加20分。
(7)环境综合整治按任务量及整治效果酌情加分,最高加20分。
(8)按规定时间完成1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给所在村加20分。
(9)每完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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