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投票前正式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投票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落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列入村党组织副书记正式候选人。第二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副书记,落选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正式候选人列入委员正式候选人。第三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第六阶段:工作交接,完善制度(时间:7月26日—7月31日)。
1.建章立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移交工作、健全工作制度、报送换届选举情况等。
2.检查验收。换届结束后,各村要及时总结,搞好自查,接受抽查。对查实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党支部(党委、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对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任组长、县驻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人员和相关单位的领导任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本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镇包村的领导干部、抽调的镇直单位干部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各村也要成立“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
(二)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村,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选举工作,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选举纠纷问题。
(三)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威胁、伪造选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自治区、市、县有关精神,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通过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换届环境。
(五)认真做好换届后续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镇党委、政府对各村享受财政全额补贴和半额补贴干部进行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关心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经济补助和养老保险问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管理“五权”模式,即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权,保障村民会议的决策权,落实村委会的执行权,保证村民小组的议事权,完善党员群众的监督权,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要优化组织设置。村党组织换届后,要根据各村的地域情况,建立健全自然村党支部和党小组,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各村每月要向党委、政府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材料和经验典型材料于2008年9月底前上报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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