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下,依法建制治村,民主管理,使村里各种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要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装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提高法律意识和增强法制观念的基础,要通过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人的文明程度和提高人的素质。法律素质是人的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加上“文革”十年内乱,法律的尊严被破坏殆尽,这种影响依然存在。因此,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任务就更加艰巨,要求我们必须花更大的力气,把法制宣传教育这项工作长期进行下去。
三、增强团结意识,强化村级班子队伍建设
讲团结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全党同志一定要“倍加顾全大局,倍加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锦涛总书记强调:“一个民族要发展、要强盛、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首先要团结起来,同心同德去奋斗、去拼搏。”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集体,小到一个单位、一个村社、一个家庭,无不体现团结和谐的重要性。
我们坚持和提倡的团结和谐不是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而是一个集体为了实现共同理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它具备以下几个特性。一是原则性。讲团结必须以党性原则为基础,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无原则的团结和谐,防止庸俗化,更不能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作为一个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讲团结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要坚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则界限,使整个村班子充满正气、朝气与活力。二是
发展性。团结和谐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具体到一个村、社区,人们在某一件事上认识统一,在另一件事上可能有分歧;此时这样,彼时可能那样。没有一成不变的统一或分歧。要在动态中把握团结、营造和谐,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新的理念、新的标准、新的方法长期保持和发展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三是联系性。客观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团结和谐更是与各项事业、各项工作息息相关。能不能做到团结和谐,受原有工作基础、当前工作力度、人们思想认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工作基础好、推进力度大、人们思想统一,就有利于形成更加团结和谐的氛围,并为长期的团结和谐提供持久动力。四是广泛性。团结和谐是立体的、多维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牢牢把握团结的广泛性,既注重村干部的团结,又注重群众的团结;既注重在任村干部的团结,又注重与离任村干部的团结;既注重村内团结,又搞好同村外的团结。特别是注重村上书记、主任两个“一把手”的团结,形成全村团结和谐、同舟共济的整体氛围。实践证明,团结就是力量,加强村支两委的团结至关重要。
一是团结和谐能够形成凝聚力。古人说:“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一个村虽然只有几百人到1千人,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如果没有团结和谐,只能是一盘散沙,很难干成事、干好事。团结群众必须依势而为、拥势而动、乘势而上,最根本的是贯彻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团结和谐能够提高决策力。村班子决策的过程,归根到底是凝聚智慧、统一意志的过程。只有保持团结和谐的氛围,才能够最广泛地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村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团结和谐能够加大执行力。干好一项工作,科学决策是前提,抓好落实是关键。只有保持团结和谐,才能保证在贯彻执行决策时做到上下齐动,形成合力,有效地推进工作。四是团结和谐能够增强攻坚力。经济还比较落后的村、社区还面临较多困难,特别是“吃饭”与发展的矛盾相当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靠上下团结一致,形成攻坚力最关键。
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有不少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确实有不团结不和谐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是两个“一把手”之间不团结。首先在村、支两委的关系上,突出的问题是村党支部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好,未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二是在两个一把手的关系上,突出的问题是各自摆不正自身的位置,角色“反串”带来工作上的碰撞,不协调。在两个一把手的关系上,还有另一种形态上的关系,一些人为了求得形式上的“团结”,互相迁就,放弃原则,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求得相互之间的“一团和气”,使党内生活庸俗化。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事例很多:比如有的村支部书记不敢碰硬,个人能力不高,班子力量不强,长期处于软弱状态,什么事都作不了主,没有充分体现作为村上班长的作用;有的作风霸道,无原则,一言堂,唯我独尊,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发扬民主,也没有正确的集中;有的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不主动维护村支书的地位和核心,认为自己是村民经过合法程序选举出来的“当家人”,理所当然是村上的“一把手”、“老子天下第一”;有的村书记、主任不团结,在财务支出审批上,不商量、不通气,特别是较大支出不讨论研究,财务管理混乱,相互猜疑,互不信任,告状不断。
二是“一把手”与副职不团结。在村上主要体现书记、主任与副书记、副主任之间不团结,有的村书记、主任天天忙里忙外,跑村上、乡上、区上找资金、项目、款项,为民办好事、实事、难事,确实也很忙,而副职呢?在家闲着,只顾做自己家里事,而且闲着没事还要到处惹事。
三是副职与副职之间不团结。在村一级主要体现在副书记和副主任之间不团结,今天你说张家“长”,明天他说李家“短”,心思没有花在村上的工作,而是想自己的事情,从而导致干工作时不知道自己是干部,领工资时又晓得自己是干部,还有的副职对各自分管的事情不是互相支持,而是竟相拆台,已严重的影响工作的开展。
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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