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了完善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到日常工作,成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应急管理的日常化、长期化和规范化。
三是扎实了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多次必要而见成效的应急演练,以演练来检验预案是否科学,及时对预案做出修改和调整,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危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提高公众的避险救助的实战能力,并进一步增强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四是切实加强了应对法贯彻实施的督导。第一,对现行突发事件处置有关规定的清理完善工作,凡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第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督导检查,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的落实,对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依法予以纠正。第三,依法加强对有关行政机关贯彻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督促检查,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或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其他相关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建立了应急管理综合评估制度。在县政府办指导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逐步建立了应急管理综合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了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综合灾害风险数据库和防灾减灾区划体系,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加强动态管理与检查监督,强化隐患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加强了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县人民政府整合现有的信息汇总途径和传输渠道,以县电子政务网为依托,建立了一个高效统一、反应迅速、安全可靠的信息传递平台,形成互联互通、覆盖全县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同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格式、内容及时限要求,督促乡(镇)和单位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县人民政府及时掌控与了解突发事件的真实信息,正确进行预测、预警、处置和救援提供了保障。
三是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经费保障有力。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落实财政预算预备费,修订了《突发事件财政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通过开展捐赠等活动,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在整合现有各类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抗洪抢险、消防特勤、通信医疗等方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配备,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增加储备品种,完善储备设施,强化生产企业、运输部门的协议储备,提高备用生产能力,实现对各类应急物资的信息动态管理,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有充分的物资保障。县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供销社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是“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有序开展。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我县研究制定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编制了《景东彝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从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县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纲领性文件。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下,我县积极推进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和高效运转机制逐步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强化源头预防,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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