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摸清情况,探索办法,逐步化解。对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符合政策规定的乡统筹和村提留尾欠,要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税费改革工作运行稳定,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后再作处理。不得在改革期间突击收费,突击清欠,甚至违反规定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六)规范征收行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法和自治区税费改革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依率征收,依法减免。规范农业税收征管程序,简化征管手续,积极推行纳税申报制度。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教育,让农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强化农业税的征收管理,加强税收队伍建设,完善各级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机构,提高征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农业、农户税收档案资料,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农业税收征管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地州市县(市)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采用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执行政策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纠正;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税费改革群众信访查处反馈制度和政策公开咨询及举报电话,定期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重建立健全税费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要认真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是违反有靠关规定乱收费,或者歪曲中央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要追究县、乡党政领导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实施农村税费改革
 
;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必须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自治区决定,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年六月开始,计划用半年多的时间,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6日-7月10日):组织发动,宣传培训。各级成立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集中培训工作人员。召开农村税费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组织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和各种宣传工具,全面准确地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原则和内容,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交给农民群众,使各项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7月11日-9月10日):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计税土地面积增减情况,核定计税土地和常年产量及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指标,通过调查摸底,做好分析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各地要积极主动配合协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