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单位要痛下决心,迎头赶上,迅速改变办案工作的被动局面。特别是路局纪委要以身作则,自我加压,确保自办案件超过全局立案总数的20%,在办案工作中发挥好带头作用。
三、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和经济类案件
要实现今年查办案件的预期目标,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必须既要保证办案数量的相对稳定,也要注重提高大要案、经济类案件的所占比重,切实把办案的“数量、质量、份量”有机统一起来。只有把办案的重点和矛头指向大要案和经济类案件,才能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才能更好地体现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效。
1、要重点查办大要案,从严惩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在整个办案工作中,要坚持把从严惩处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摆在突出位置,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必须施之重典,挥之重拳,集中力量,从严查办,力争年内揭露和突破一些有较大影响和震动的重要案件。首先,要把着眼点放在排查案件线索上,扩大大要案案源。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对于信访举报和其他信息资源反映的领导干部违
纪问题,特别是有较为翔实内容和情节的问题,必须作为案件线索认真分析疏理,切实做到在表层问题的分析中排查案件线索,在蛛丝马迹的疏理中发现案件线索。另一方面,要注意发挥执法监察、经济审计和各专项检查的作用,对各专项检查中揭露出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要抓住不放,从严排查。切实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始终有充分的线索和丰富的案源。其次,要把着力点放在大要案线索的初核上,提高大要案的成案率。当前,大要案线索的初核率和初核成案率不高仍然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因此,要抓好查办大要案工作,必须把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初核转立案上。既要提高初核率,不能疏忽和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也要在初核中,深挖细排,获取翔实证据和第一手材料,提高成案率。今年在落实大要案线索排查、汇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大要案线索初核情况的分析总结制度,特别是对查否查无和未能立案的重要线索初核情况,要认真分析,有教训的要汲取,有失误的要问责,有主观责任的要追究,切实从制度上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的开展。
2、要突出查办经济类案件,从严惩处生产经营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办经济类案件,始终是办案工作的突出重点,也是企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去年尽管我们整个办案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经济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往年有所减少。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不仅会影响整个办案工作的“含金量”,而且也会影响办案的经济效果,削弱办案工作对生产经营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为此,必须把查办经济类案件,从严惩处生产经营各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突出出来。应当看到,不仅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没有得到遏制,而且随着布局调整、辅业重组等项改革的深化和经营领域的不断拓展,客观上也为不法行为提供了一些“可乘之机”,大量的新问题也将随之产生。对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准备,切实把注意力牢牢地放在车皮车票、财务资金、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牢牢地盯住体制改革、布局调整、辅业重组等关键环节,哪里有违纪违法案件,就把拳头打向哪里,努力夺取查办经济类案件新的成果。
3、要着力查办窝案串案,从严惩处群体性违纪违法行为。在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窝案和串案危害最大,影响最坏。针对当前群体性腐败现象增多的实际,要不断加大查办窝案串案工作的力度。要结合铁路生产经营实际,善于从易发群体性违纪违法问题的系统、领域、职业和经济活动中,及时排查和发现窝案串案线索,注意研究和把握窝案串案成案的规律性,提高办案工作的针对性。要对已发现的窝案串案线索及时组织初核,构成案件的集中力量及时立案查处。同时,要努力提高驾驭整个办案工作的能力,既善于从整个窝案串案着眼,揭露一件件个案,又善于从查办个案着手,突破整个窝案串案,体现最大的办案效果,推动整个办案工作。
四、强化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办案工作
自2000年我们在全局纪检监察系统提出“查办案件过百件”年度预期目标,到体制改革前的2004年这个期间,全局办案工作每年都保持着总量过百、稳中有升的态势。应当实事求是的说,完成如此繁重的办案任务,原三个分局承担着近80%的工作量,是一支主体力量,发挥了主体作用。而分局撤销后,要继续保持办案的强劲势头,这种主体力量的责任和作用,已经历史地、客观地落在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身上。近两年来,尽管多数单位纪委能够认清肩负的责任,积极发挥主动能动性,在办案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但是从全局看,基层办案主体作用的发挥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少数多年无案可查单位的工作,仍然是全局办案工作深入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必须把推动基层办案继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关于基层办案工作,涉及的内容很多。这里,重点提出四点要求:
1、要积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办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一个单位的办案工作具有着决定性作用。过去少数单位多年无案可查,有的主要原因就是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不足、支持不力。因此,必须把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作为强化基层办案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一方面,各单位纪委要经常地向党政主要领导宣传中央和上级组织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要求,宣传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促使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认识惩腐办案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支持查办案件工作。一方面,对查办案件,包括案件线索分析和初核情况,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他们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而对党政主要领导确实不重视、不支持甚至阻碍办案、单位纪委又难以做工作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路局纪委汇报反映。路局纪委将通过思想教育、函询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做好这部分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帮助和督促他们改变思想态度。总之,通过我们上下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一定要使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成为查办案件的坚定支持者,为办案工作提供有力的领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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