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制度等方面,提出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方案和办
法,逐步解决好“择校”问题。
(三)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
我市在实施网上录取“阳光工程”中多次受到教育部的表彰,我们要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实施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同时,要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违规招生问题。要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服务性收费,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继续把择校生纳入本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规范“三限”标准。
(四)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一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收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支付、票款分离,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二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校活动,总结和表彰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并在政策上予以鼓励。三要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严禁一些部门挤占、平调、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四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顶风违规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对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乱收费案件,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在媒体上曝光。
四、着眼长远,努力构建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去年,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标志着我党反腐倡廉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都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我厅也结合湖南教育系统的实际,下发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目前我们的任务,就是怎样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把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稳步推向前进,并不断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第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院校党委(党组)都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要通过制定具体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自觉地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要通过制定具体意见,明确目标,健全体制,落实责任;规划和促进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管用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格局。各级各单位的具体意见和办法,不要求面面俱到,关键是要管用,有特色,由此构建起湖南教育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系。
第二,要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责任在党委(党组),各单位党委(组)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地把本单位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抓起来,不断抓出成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的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作好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
今年要重点抓好几项任务的落实,为今后几年的工作开个好头,并打下良好的基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厅今年重点抓好廉洁文化进校园的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理论研讨活动,以及研究制定几个规范性文件。各市州、各高校今年也要重点抓好几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制度建设的规划并出台几个制度性文件,以形成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联动效应。
第三,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结合实际,勤于实践,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努力认识和掌握反腐倡廉的规律,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效提供理论指导,为建立齐备管用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反腐倡廉,确保大局,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