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本利分析法在钢构件投标报价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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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量本利分析,全称为产量成本利润分析,用于研究价格、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总额等因素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简单而适用的管理技术,用于工程钢结构件投标报价管理中,可以分析项目的报价、工程量、单位成本及总成本相互关系,为投标报价提供企业的总成本的增长速度低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当销售收入和总成本相等时(销售收入线与总成本线的交点),企业不盈也不亏,这时的销售量称为“盈亏平衡点”销售量。 量本利分析的基本数学模型: QP = F + QV + M 式中:Q =销售量 P =单位产品价格 F =固定成本 V =单位变动成本 M =利润 QP =销售收入 QV =变动成本 用图形表示为: 以纵轴表示收入与成本,以横轴表示销售量,建立坐标图,并分别在图上画出成本线和收入线,称之为盈亏分析图。 从图上看出,收入线与成本线的交点称之为盈亏平衡点或损益平衡点。在该点上,完全成本与销售收入正好相等,即处于不亏不盈或损益平衡状态,也称为保本状态。在这个点上利润等于零。 二、量本利分析法在钢构件投标报价中的应用 (一)总成本与固定成本、可变成本 根据成本费用与实物量的关系可以将总成本费用分解为:固定成本、可变成本。 1.固定成本 是指在一定的实物量范围内不受实物量多少影响的成本。如工资及福利费(计件工资除外)、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费。 2.可变成本 是指随实物量的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化的各项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包装费和计件工资。 (二)根据量本利原理,钢构件报价分析的基本数学模型可表示为 QP =F+ QV + M 式中: Q = 钢构件实物量 P =单位钢构件价格 F =固定成本 V =单位变动成本 M =利润 QP = 钢构件报价总额 (三)以结构制造厂为例,应用量本利对钢结构件的报价进行分析 结构制造厂2008年1-9月份完成钢结构件制作30569吨,企业总产值22444.7万元,完成利润1293万元,产值利润率为5.76%,平均每月生产钢构件3397吨。2008年1-9月钢构件制作成本情况如下表,根据2008年生产成本情况,我们确定结构制造厂吨钢构件成本构成情况,并分为可变成本部分和固定成本部分。 结构制造厂2008年1-9月份生产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 根据上表可知,结构制造厂每月的固定费用F=2995240.84(元),单位可变成本 V=5192.41(元) 这样我们就可以计算有一定利润的前提下,每个钢构件制作商务标的报价情况。 根据公式QP = F + QV + M可得 QV=2995240.84+5192.41Q+M 在某工业用主厂房的钢结构制作商务标中,钢构件实物量为2885吨,根据公式,当M=0时,此商务标的保本报价为QV0=2995240.84+5192.41×2885=17975344元。当利润率为5.76%时,报价QV=Q V0/(1-0.576) =19074006元,这时利润M=1098663元。 1.当变动成本降低5% 成本总额=17975344-5192.41×2885×5%=17975344-749005=17226339元 成本降低率=749005/17975344×100%=4.17% (1)报价不变,那么该项商务标预计可获利润 M=19074006-17226339=1847667元. (2)利润不变,那么该项商务标报价 QV=17226339+1098663=18325002元 2.当固定成本降低5% 成本总额=17975344-2995240.84×5%=17975344-149762=1[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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