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嘉兴市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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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开展建筑节能监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开展卓有成效的建筑节能工作。一是参与起草制定建筑节能监管方面的规定制度有8项,使我市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二是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试点,推出一批省市级建筑节能示范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通过试点积累建筑节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强化源头管理,实施建筑节能厂家(产品)备案制和复验制,规范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检验和采购使用;四是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五是做好建筑节能的宣传企业每项工程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在工作方法上,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步推行差别化管理。 在工程类型上,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和中小学校舍等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监督检查。在技术风险上,要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质量监督,注意抓好技术风险较大的深基础、抗震结构、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等部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的监督检查。在企业类别上,要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检查。 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是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符合当前消费者对住宅工程质量的需求,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把它作为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减少质量投诉的有效手段,认真抓实、抓好。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建立两场联动机制。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与巡查制度相配套的重要手段,质量监督机构在巡查中发现的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质量行为记录在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有效保证巡查效果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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