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的再利用和功能转换发展概况 |
|
|
摘要:本文对国内外历史建筑再利用和功能转换的发展概况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列举了国内外历史建筑再利用的典型工程实例,指出了我国在再利用观念和方法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 关键词:历史建筑再利用 功能转换
1.概述
历史建筑具体反映了一个城市在某个时代所特有的文化、特色及历史特征,是人类的共同财富。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对建筑产生了新的要求,许多优秀的历史建筑被无情地拆除。显然,这种消极的改造方式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应当采用一种更为积极的保护方式,即结合历史建筑本身的特点对历史建筑做适当的改造和功能置换,挖掘原有建筑的新潜能,使它们能够符合现代生活的要求。比如:年久失修的老住宅被改建成博物馆、美术馆;废弃的厂房被改造成展览馆和艺术中心等。
2.相关概念定义
2.1历史建筑的定义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对历史建筑的定义为: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多建造于20世纪初,并且目前仍处于较好的物质结构状态。
2.2再利用的定义
美国著名景园大师劳伦斯最先提出了建筑的“再循环”理论:“再循环不同于保存或修复,再循环是功能的改变,是将其内部组成再重新调整成为人能接受的”。1965年,劳伦斯在美国旧金山市吉拉德里广场的改造中实践了再循环理论,将一个意大利家族的巧克力工厂改造为当地具有特色的综合性休闲娱乐场所。
3.历史建筑再利用研究的发展概况
3.1 国外发展概况
从20世纪开始,对于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的理念在世界范围内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升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通过了一系列宪章及建议,确定了保护的原则。1933年,《雅典宪章》的颁布提出了对于历史古迹保护的框架和建议。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明确了历史建筑的概念,要求必须利用一切科学技术保护和修复历史建筑。1979年,在澳大利亚通过的《巴拉宪章》首次提出了改造性再利用的概念,在改造的过程中尽量使对结构的改变降到最低限度,赋予建筑新的功能和用途。这些文献为各国的历史建筑再利用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建筑再利用实践方面,在20世纪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随 [1] [2] [3] [4]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 下一个论文: 高层建筑基础工程中的预应力管桩施工技术探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