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检查对外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为顺利施工提供物资保证。如遇拖期或质量不符合时,应根据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对缺芝履约能力的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立即中止合同,并另行找可靠的合作单位,以免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 最后,定期检查各部门和责任者的成本控制情况,检查成本控制责、权、利的落实情况(一般为每月一次)。发现成本差异偏高或偏低的情况,应会同责任部门或责任者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并督促他们采取相应的对策来纠正差异;如因责、权、利不到位而影响成本控制工作的情况,应针对责、权、利不到位的原因,调整有关各方的关系,落实责、权、利相组合的原则,使成本控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3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首先,精心安排,干净利落地完成工程竣工扫尾工作。从现实情况看,很多工作一到竣工扫尾阶段,就把主要施工力量抽调到其它在建工程,以致扫尾工作拖拖拉拉,战线拉得很长,机械、设备无法转移,成本费用照常发生,使在建阶段取得的效益逐步流失。因此,一定要精心安排(因为扫尾阶段工作面小,人多了反而会造成浪费),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法,把竣工扫尾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 其次,重视竣工验收工作,顺利交付使用。在验收以前,要准备好验收所需要的各种书面资料(包括竣工图)送甲方备查;对验收中甲方提出的意见,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合同内容认真处理,如果涉及费用,应请甲方签证,列入工程结算。 第三,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一般来说:工程结算造价一原施工图士预算增减额。但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按实结算的经济业务,是由财务部门直接交付的,项目预算不掌握资料,往往在工程结算时遗漏。因此,在办理工程结算以前,要求项目预算员和成本核算员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核对。 最后,在工程保修期间,应由项目经理指定保修工作者,保修责任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保修计划(包括费用计划),以此作为控制保修费用的依据。 4.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是个系统工程,应该在不影响质量、工期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本文提出的方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工程实际建设工程中具有借鉴意义,可以有效的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舒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07年3月. [2]胡鹏飞.工程项目成本集成控制理论与方法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5.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