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这两种金融工具都可以促进民间资本的流动,使稀缺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前者是指通过将在建的项目或完成项目抵押而获得资金支持的融资方式;而后者是通过金融机构经办,代理他人运用资金、筹集资金、买卖有价证券等。政府在促进这两种金融工具的发展时应起的作用是加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制的建立,并尽快出台有关法规政策来规范参与者的行为,同时建立良好的会计审计体系。利用这些金融工具,可以防止一些优秀项目的“流产”。
对于已经出现的“烂尾楼”,采取“一楼一策”的措施来处理。在“烂尾楼”现象比较严重的城市,当地政府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引导有能力的经济主体投资“烂尾楼”的建设。比如允许新的开发商对投资项目原来的规划进行调整,特别是对于那些经济前景不好的“烂尾楼”。虽然这样可能会在短时间之内令政府的利益受损,但是随着“烂尾楼”问题的解决,将会使政府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同时带来很好的社会利益。
物业的价值更多地取决于地块的价值。对于那些目前已经有3年以上“烂尾年龄”的“烂尾楼”,虽然最初开发时周边环境尚不够好,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周边地带得到了普遍的开发,因此使项目所在的土地价格也水涨船高,同时由于当时的地价比现在要低,而且长期搁置,当开发商的心理预期不是很高的情况下,投资商往往可以用较低的资金拿下“烂尾”项目,从而预期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这种类型的“烂尾楼”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吸引,因此这类“烂尾楼”可以由开发商通过自身的市场行为获取资金支持。比如,开发商由于看到该项目的良好前景,通过合理的投资计划获得银行等部门的资金支持,或者将项目转让给其他开发商,或者找到新的合作者共同投资开发,又或者寻求信托资金的支持,或者采取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从而为工程注入新的血液,解决“烂尾楼”问题。
对于那些存在着经济纠纷的“烂尾楼”,债权债务关系比较复杂,应该通过法院组织拍卖,以求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使“烂尾楼”所存在的问题明朗化,从而促进问题的解决。这也是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成都的假日大厦曾经被称为成都的一号“烂尾楼”。该项目于2003年6月18日被上海东渡集团高价拍得,并成功地改造为小户型商业住宅时代凯悦,并于不久前开始发售。
对于一些长期闲置、没有开发商投资、难以竣工的房产项目,政府或者通过市场方式收购该项目,或者根据有关法规将该项目所占的土地依法收回,然后由政府决定如何处置这类“烂尾楼”。政府可以在此基础上修建办公楼或公用设施(这样可以弥补政府收购的部分损失),也可以将该项目拆除,在原地上修建绿地或广场,改善城市环境;还有人认为可以将有些“烂尾楼”作为大型的艺术仓库,用来演戏、搞画展或者做成艺术博览中心,这种建议也不无可行性,最起码为艺术家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不仅可以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还可以普遍提高市民的文化修养。
对于那些涉嫌经济犯罪的项目,公安机关应该尽早介入调查,以保护有关经济参与者的权益。比如广州中诚广场,在2003年对其收购的过程中,由于某家公司蓄意诈骗,使得包括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农信社等多家金融机构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被洗劫而去,给社会带来极坏的影响,严重影响该项目的收购建设。
“烂尾楼”是一个由来已久而又影响极坏的现象,成功解决这一现象对于我国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都有重要的意义,应该引起充分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http://baike.baidu.com/view/266113.htm[eb\ol].
[2]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zfdj200410010.htm[eb\ol].
[3] http://house.focus.cn/news/2007-06-28/329760.html[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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