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我国初步建立了现行的地方税收制度。但由于受到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限制,分税制改革还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地方税制的设计与建设方面也就难免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地方税制的运行情况以及地方税收入对地方财力的满足程度,提出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希望在新一轮地方税制的改革中能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为尽快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相对独立的地方税制贡献一份薄力。
关键词:地方税制;分税制;运行
中图分类号:f2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3-0077-03
所谓地方税,是指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状况,按照一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行使特定管理权限组织征收,收入列为地方政府预算专享的各类税收的总称。地方税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各种税收收入的归属和管理权限进行分割的产物。构建结构完整、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地方税制,是保证地方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实现地方性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维护地方政权稳定的客观要求和重要手段。
一、我国现行地方税制的结构框架和发展成效
我国现行的地方税制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确立的,十几年来取得了卓越成效,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项目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lOCalHoSt整个范围基本涵盖了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和财产税的各类税种,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产业的各个领域,覆盖城镇、农村的各个角落。
地方税作为税收杠杆的重要一环在引导和处理社会经济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随着地方税收制度的逐步建立,地方各级政府的财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不仅有效地保证了地方重点工程事业的资金需求,而且还通过加强预算管理,集中地方财力完成了许多各级地方政府十分关心、多年来想办却因为财力有限而迟迟未办的大事、实事。其次,随着地方税收管理的进一步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利益分配关系日渐明晰,取消了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相应税种,开征了一些确有必要开征的税种,并基本收回了地方政府所拥有的税收减免权,有效地抑制了地方政府因利益驱动而过多的投资重复建设,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由于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相对滞后的状况得到有力改善,财政收入流失的现象得到有效制止。
二、我国现行地方税收入的规模及其对地方财力的满足程度
地方税的收入规模通常取决于一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事权的大小和国家财政政策的取向等因素。地方税收入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都会对国家政治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规模过大会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行为的控制力以及宏观调控能力的削弱,还会使地方政府因拥有的管理权限过大过多而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规模过小则会影响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目前,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可以有效衡量一国地方税收入规模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地方税收入占gdp的比重;地方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下面将以上述四个指标为根据,介绍近些年来我国地方税收入规模及其对地方财力的满足程度。
根据下页表1中的数据,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首先,从地方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看,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基本都维持在7%以上,我国的地方税收入占gdp的比重虽然呈逐年增长趋势,但是,仍然与国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而且增长的速度相对不明显;其次,从地方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来看,在国际上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基本将比例维持在40%左右,而我国多年来一直维持在30%左右,这显然与国际上公认的理想水平相差甚远。
根据表2中的数据,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首先,从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来看,在大多数分税制国家中,地方税收入一般占本级财政收入的70%左右,因为这样既可以减轻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压力,又可以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加强地方财源建设和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63%上下,虽然2004年达到了67%,但是,近几年又呈现回落趋势。这不但说明了地方税对地方财力的满足程度不足,而且也体现了地方税收入的主体地位不稳定,地方税的财政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充分反映了目前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紧迫性。
其次,从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看,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比较科学、合理的界定。我国理论界普遍流行的观点是合理的地方税收入规模一般应不低于地方政府必要项目支出的50%左右为最佳,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无论是个别年份,还是历史平均水平,都与合理的比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总之,由于地方税收入对地方财力的支撑力不足,就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第一,必然会影响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削弱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第二,必然会削弱地方政府组织财政收入、提高工作效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加中央转移支付的压力;第三,必然会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财政支出的压力,陆续开征各种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扰乱正常的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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