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最有效应对绿色壁垒的武器。国际上目前针对农产品的认证模式包括:gap体系认证、gmp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sqf体系和on-farm体系。
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支持地方性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国际认证;各市县级政府应立足地方实际,时时关注国际农产品认证的发展动向,认真研究各种农产品出口主要市场的认证要求,及时对出口企业和农户进行相关知识的传达、培训,号召出口企业和农户严格按照认证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认证,以促进农产品的顺利出口。
4.建立农产品绿色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鉴于绿色壁垒影响大、涉及面广,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的收集工作。例如,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向主要贸易国派出代表,调查研究驻在国的绿色法规情况,同时还派人常驻布鲁塞尔,专门收集欧洲标准化和认证的情况。
中国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主要贸易国可能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深入了解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断跟踪、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农产品绿色壁垒的信息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和出口企业。然后,针对我省农产品的弱点,提出应对措施,做好事先防范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突破绿色壁垒,以尽快改变被动局面。美国、日本、欧盟等是中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要重点抓主要出口行业和产品,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主动与其接轨。
5.积极引导农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当前中国农业合作组织特别是专业合作社,总体上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地区之间与产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的作用还很小。从合作社内部来看,成员覆盖面还不够广,带动农户的能力比较弱,经营规模不大,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从外部环境看,存在着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缺失等问题。
今后,各级政府应加快职能转变,保证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独立性,并鼓励广大农户积极参加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同时,给发展较好的省市级农业合作组织以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保证其更好地为农服务,鼓励农业合作组织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必将极大推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6.利用wto机制解决贸易争端。wto争端解决机制统一适用于wto体制下除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外的所有协议,从而避免了各成员国在适用解决争端方面的法律时出现分歧。利用这一机制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保护中国农产品的出口极具建设性。
要积极利用wto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扭转在国际贸易中的被动局面。同时,认真研究、熟悉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与步骤,掌握应诉或提起请求的技巧,为农产品出口“破冰之履”做好基础性的法律应战准备。
近年来,中国在对待贸易争端问题上取得了很大成果,但多起反倾销案件证明中国在对待反倾销问题上仍不够成熟和理智。中国政府和企业在面对反倾销时或者不知所措、毫无作为,或者以牙还牙、不够理智。这说明我们仍然需要认真研读wto规则,灵活运用规则理智、专业、有技巧地应对贸易争端。
另外,还应加快培养熟悉掌握wto规则的国际型专门人才,通过他们对贸易与环境保护的交叉研究,对贸易伙伴国环保法规、技术标准信息的搜集、分析,扫描“绿色壁垒”,能及时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政策导向,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促进农产品的出口。
参考文献:
[1]黄立新.绿色壁垒及中国的应对策略[j].外向经济,2000,(1).
[2]王轶南.国外技术壁垒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5).
[3]原国锋.日本对进口食品排名 中国食品超标率远低于美国[eb/ol].http://www.gov.cn/jrzg/2007-09/14/content_748582.htm,2007-09-14.
[4]王万山,陈卫平,廖卫东.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与农村发展[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