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研究:基于制度视角 |
|
|
内容提要 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的弱化或者缺失问题是近年来社会责任研究的一个热点和重点问题,现有研究虽然对该问题进行过探讨,但是很少从制度的角度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从制度的角度出发,在分析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弱化或者缺失现象的基础上,运用制度理论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该成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制度 跨国公司 社会责任 一、引言 近年来,在跨国公司进行全球化经营的过程中,屡屡发生违背东道国社会责任的事件,这不仅影响了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社会形象,而且对东道国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危害。那么,为什么跨国公司在母国能够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职责,但是在东道国却执行了另一个社会责任标准,危害东道国的利益呢?针对这个问题,学者们曾经从认知决策的角度(周俊,2007)、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由于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情况有别,目前尚未有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不过,国际上比较普遍认同的定义是:一个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需承担对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和环境等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法规和商业道德保障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保护消费者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和企业可能存在内部员工利益受损的情况,但是绝大多数表现为客户利益或者竞争者利益的受损,更不用说在慈善或者募捐活动中,跨国公司往往表现出与自身实力不相符合的行为,即跨国公司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在全球采取双重标准,现有研究已经从认知决策、传统伦理、社会责任机制、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法律体制、监控手段等方面进行过探讨,但是本文认为,以上的探讨尚不够深入,因为企业是制度的产物,企业的行为往往是受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影响,而制度则通常具有路径依赖的刚性特征,在短时期是很难改变的,因此,从制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可以更深人地了解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弱化的深层原因。LocALhOST 所谓制度是指由符号要素、社会活动和物资资源构成的多层次和持久的社会框架,包括各种减少不可预见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规则。制度环境包括了政府政策法规、行业性标准、行为规范、社会文化等因素。制度环境作为非市场因素,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政府给外资企业的优惠都有非常显著的影响。例如政策使他们与国内企业的竞争中具有先天的优势,负责起草本行业的行业标准的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也会具有一定的优势。一些政府政策可能会限制某些产品市场进入的权力等。 企业是制度环境约束下的产物,在跨国公司实施全球本土化战略的背景下,为了能够适应东道国的环境,跨国公司也在不断对自己的经营战略进行调整以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因此,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的实施,本身意味着对东道国制度环境的适应与顺从,为了在竞争中生存,跨国公司需要模仿和遵循东道国的商业规则、法律法规、竞争规则、社会文化等。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出于竞争和生存的需要,以及本土化战略的实施,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各种行为也是一种效仿和适应的结果。如果东道国的制度环境完善,那么跨国公司也会遵循和适应这种环境以获得竞争优势。但是如果东道国的制度环境并不完善,则跨国公司也需要尝试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也会模仿东道国的企业行为,从事一些违反母国商业规则但是却符合东道国商业规则的行为。 不同国家的政治腐败和商业贿赂环境大不相同,有些国家,如美国,法律禁止本国企业向外国官员或商业伙伴贿赂;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德国不仅接受这种做法,允许本国企业向外国官员或商业伙伴贿赂,而且还允许将这笔行贿费用给予税收豁免。因此,面对不同的司法制度和政治环境,一些跨国公司为了与东道国政府或客户搞好关系,以获得政府的有利支持或成功争揽业务,可能会采取有别于母国的商业道德规范,做出一些违背企业社会责任的商业行为。具体到我国,由于我国政府政策、法规的缺陷,监管机制不健全政治和法律环境的不完善,导致了跨国公司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为了能够生存和取得优势,同样采取一些符合中国特色的商业行为,而这种商业行为在现有不健全的制度环境下,其惩罚成本却相对很低。 例如,许多跨国公司在本土化运营过程中,其经营行为也具有非常鲜明的中国商业特色,效仿国内企业对政府采取特殊沟通的方式。如在德普案中,德普首先打通中国海关,以隐瞒货物实际价格的方式进行逃税,该公司以逃税省下的巨额钱款对国内医院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培养当地的销售人员对不同类型的医院工作人员施以不同的行贿方法,从而,在本土化运营过程中,该公司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行为。 因此,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跨国公司在中国即使不能履行社会责任,由于缺乏相关详细的法律规定,其量刑也缺乏统一的标准,惩罚措施也不是非常严厉。如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比较笼统,很多维权案例要么没有相关法规支持而不能起诉,要么很难胜诉,例如东芝笔记本电脑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美国用户赔款10.5亿美元,然而面对相同的质量问题,中国的东芝用户却得不到任何赔偿,原因就是赔偿美国用户是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而做出的,不赔偿中国用户则是因为中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强化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的对策分析 针对目前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弱化或者缺乏的问题,一个切实有效的方式是完善和健全中国的社会制度,制度的缺失不仅使跨国公司在中国开始“变质”,同样,也使得本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社会责任弱化或者缺失的问题,只不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弱化问题因为与其在母国的形象产生鲜明的对比而更容易被社会所关注,事实上,本土企业的社会责任弱化或者缺失是一个比跨国公司更严重的问题。本土企业社会责任弱化的一个后果是导致跨国公司产生商业效仿行为,而本土企业社会责任弱化问题的根本原因则在于中国制度环境的弱化或者缺失。因此,完善相关的制度环境才是提高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的根本措施。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强化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
[1] [2] 下一页
|
|
上一个论文: 人民币区域化的现实条件和战略机遇 下一个论文: 贸易先导型华人跨国公司初探
|
|
|
看了《跨国公司在华社会责任研究:基于制度视角》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法律论文]试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及其法律效力 [免费范文]公司资本制度:论立法理念与具体资本制的价值分析 [法律论文]试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律研究 [法律论文]公司资本制度:论立法理念与具体资本制的价值分析 [法律论文]试析由富士康“四面楚歌”看《公司法》中的社会责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经济论文]简论我国寿险公司风险评估的相关研究 [经济论文]西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及启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