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由于决策者自利动机的刺激作用,使得他们的决策行为往往不是倾向于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而是依据自己获得的信息和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决策,所以,政府的决策并不能确保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产生这一政府行为的原因是缺乏一种约束机制来制约政府的决策行为,所以必须为政府制定政策建立某种规则和程序,以使政策方案趋于合理,避免决策失误。所以说,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公共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逐步优化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系统,完善公共决策体制和相关规则,逐步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
第四,要正确看待政府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人”特征,并且适当考虑政府行为的经济效益。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府无疑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始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但是,政府部门和其相关的工作人员对于他们自身利益的追求,我们不但要加以重视,而且要真确地进行引导,并进一步加以规范。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调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还有,我国政府机关工作效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减少成本的激励机制,缺乏对经济效益的监控。依据公共选择理论,我们可以利用经济学的方法对政府的经济行为特别是公共开支项目进行损益分析,以此评价项目的净收益及政府的绩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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