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企业反倾销案件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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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的不应诉现象,试图寻求一个应对反倾销的有效方法,以达到合法保护我国产品出口,促进外贸企业默不作声的状况下,一家乡镇企业——杭州弹簧垫圈厂独家应诉,最后成功。美国商务部把该厂的反倾销税率裁减一半,其余企业一律征收128%的高额税率,如今出口美国仅有杭州弹簧垫圈厂一家的产品。 从客观上来看,中国企业应诉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对于我国众多企业来说,反倾销应诉成本较高。反倾销应诉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费用。根据各国反倾销法律的不同,反倾销调查的时间有长有短,然而一般都在半年以上。一个反倾销案件的律师费,加上交通、通讯等,动辄数十万美元。如此高昂的费用令不少企业望而却步另外,由于中国企业对国外的法律法规不甚熟悉,不愿出钱打官司,却想“搭便车”。在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后,又惊慌失措,不懂得利用发起调查国的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总之,想涉足国际市场的国内企业,不可能永远像“长不大的孩子”,总是要学会“独自闯天下”的。就短期而言,中国自“入世”之日起15年内,“市场经济地位”始终是套在中国企业头上的“紧箍咒”,中国企业既要坚强的生存和发展,又要敢于和善于“喊痛”,讨于不公平的歧视性待遇一定要据理力争。就长期来讲,即便是15年期满,中国企业自动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也绝非万事大吉,高枕无忧,肯定还会遭遇除“市场经济地位”之外这样或那样的歧视性待遇,因此,学会应诉是中国企业立足于国际市场必不可少的生存技能,政府的作用只是指导和协调,而不可能包办和代替。中国企业与其为了争夺市场而过度竞争、相互压价,不如协调市场,抱团对外;与其因被迫退出市场而失去利润,不如“先期投入”,力保这些市场的不失;与其任人宰割,还不如拼死一搏,赢得一线生机。LOcalhOSt 参考文献: [1]于永达,戴天宇.反倾销理论与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卢艳玲.加入wto以来外国对华反倾销特点、原因及对策分析[t].北方经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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