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注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所进行的交易也日趋复杂化,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也在不断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财务会计的内容,也为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现代审计不仅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也包括对一些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运作效果进行评价,这些都会增加注册会计师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的难度,审计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3.审计方法存在缺陷
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正式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审计准则较之旧准则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审计理念从传统导向审计转变到风险导向审计。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模式都应转变成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式。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风险导向审计仅处于运用初期,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在执业规范中尚缺乏清晰的表述,在审计实践中的运用效果也尚未得到更多的证明。此外,受审计成本效益的制约,使得审计意见失真。再者,对被审项目的审查仍以抽样审计为主,对样本的选择更多地放在分析性程序和经验判断所选定的项目上,这样导致了所审查的项目不一定能科学、有效地代表总体的特征,使审计结论与事实之间可能出现偏差。
4.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不高
独立性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独立于客户和其他单位之外,与客户和其他单位免除任何利益关系,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LoCALHOST但由于非审计服务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受到负面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很难保持在精神上的超然独立,使得审计的服务质量让人质疑,势必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五、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使我国目前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完善,以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协调《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同规定,尽量使之趋同。建立一套统一的处罚机制,形成口径一致的处罚尺度。确定“重大过失”、“故意”等认定标准。要在强化法制环境的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如目前未对被出具保留意见、拒绝发表意见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做出任何处理,这是不利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应尽快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并加强对于会计作假的打击力度。
2.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经营状况,掌握审计风险的可能程度
国内外的审计实践经验一再表明,在许多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之所以对某些重大错误未能加以识别,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不了解被审单位的业务活动情况。会计是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不熟悉该单位的经济业务和生产经营实务,就很难真正了解会计资料中所反映的真实内容,也有可能发现不了某些错弊现象。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注册会计师对于新客户的接受必须有所选择,对于现有客户的持续,也必须定期评估。
3.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
在我国要增强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应分离审计与非审计服务。当非审计服务的收入对事务所的决策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时,事务所就必须将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机构分开设置。
4.加大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力度
风险导向审计全面、动态的考虑风险因素,是提高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针对目前我国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情况,应加大其应用力度。
六、结论
通过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本文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审计风险的掌握、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加大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力度等对策,以此来提高我国对审计风险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