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证券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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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其成长空间往往是寻找体制性和政策性夹缝。 鉴于此种路径依赖,一些国有企业为获取稀缺资源,便投上级所好,制造虚假业绩;为躲避“鞭打快牛”,便编制阴阳两本账;为获取升迁机会,便欺上瞒下;为弥补合法索取的不足,便不惜与少数公务员合作寻租,瓜分国有资产。久而久之,逐步形成与诚信相悖的理念,毒化了社会空气。 从法律根源分析,法律是社会道德的最后底线,作为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应该具有完整性、规范性和无可挑剔性。但遗憾的是,在已制定的4000多部法律、法规中,不乏洞重复和冲突,操作性不强,滞后性严重,权威性不足,淡化了法律的尊严,加之司法腐败的出现和执行难的普遍性,导致失信成本降低,失信现象泛滥。 三、信用缺失的微观原因分析 1.有些公司上市目的就是为了圈钱而非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在目前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恶意圈钱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影响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增加了市场风险,而且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和信心,导致投资者用脚投票进行回应,并促使其他上市公司纷纷效仿,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其危害性不言而喻。事实上,有些公司一方面有大量资本闲置,另一方面又跑到资本市场融资。这说明在许多公司眼中,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不圈白不圈,圈了不白圈”的市场。如果真是这样,是可忍,孰不可忍?难怪许多投资者发问,通过上市融资让企业得到发展本无可非议,但一些并非需要融资的企业为何发审时还要让其通过? 2.各级监管者的监管失控 一个公司的上市要经过重重关卡的严格审核。localhOSt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被审计人的财务报表、经营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实,保荐人也要对被保荐人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风险防范责任,更不用说证监会、发审委这些官方机构对上市公司所负有的监管责任。但尽管有如此多的监管机构,很多公司还是违规上市了。 3.违规收益大于违规成本 上市公司屡屡犯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规成本太低。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行政责任往往只限于对公司处30万元至6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刑事责任多为3至5年有期徒刑;民事责任方面,证券民事赔偿机制虽已启动几年,但至今仍无一例获完全兑现的案例。不少人寄希望于《证券法》、《公司法》的修订,甚至企盼《破产法》早日出台,以加重行政责任,并为兑现民事责任扫清障碍。但值得一提的是,纵使违规公司破了产,而直接责任人依然逍遥法外或不伤筋骨,类似st啤酒花、st康达尔等逃了“方丈”留下“破庙”的悲剧还会接连上演,只有板子打对了人,打到了位,才能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 四、建立信用体系的政策建议 关于如何建立我国证券市场的信用体系,下面从一个激励的悖论谈起。因在博弈论方面的伟大贡献而获得199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r·塞尔腾教授提出了一个关于小偷与守卫之间的博弈,称之为激励的悖论。问题是这样的:假设某小偷要去偷一个有守卫看守的仓库,如果小偷行窃时恰逢守卫睡觉,则偷窃得逞,小偷获得b的收益;如果守卫没有睡觉,则小偷被抓,小偷获得一p的收益。倘若小偷不偷,那么无论守卫睡觉与否,小偷收益都为0。同样,如果守卫睡觉而小偷没有行窃,守卫获得s的收益;如果小偷行窃,那么守卫因为失职而被解雇,获得一d的收益。倘若守卫不睡觉,那么无论小偷行窃与否,守卫收益都为0。上面的描述可以构建如表1的得益矩阵。仔细分析发现,这是一个混合策略博弈组合,没有可被双方共同接受的纳什均衡。假设小偷选择偷的策略,则守卫最好的选择是不睡:但如果守卫没有睡觉,~j/j,偷最好的选择是不偷;而小偷选择不偷策略时,守卫最好选择睡觉,那么小偷选择偷的策略才是最好的……如此循环往复(如箭头所示)。
图3、图2中,横轴表示小偷偷东西的概率(0≤pt≤1),纵轴表示守卫选择睡觉策略收益。根据矩阵数据,描出点(0,s)和(1,一d),由这两点连成一直线和横轴交于(pt,0)。当pt>pt时,守卫的得益为负,他出于自身利益必然选择不睡,相对应,小偷也必然选择不偷;当pt<pt时,守卫的得益为正,他选择睡觉,那么小偷也必然选择偷窃。显然,pt与1一pt是小偷偷与不偷的概率分布。同理,图3中pg与1一pg是守卫睡与不睡的概率分布。既然小偷与守卫的选择不定,那么为减少偷窃现象的发生,当局应该加重惩罚小偷还是守卫呢?下面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加重处罚小偷会使小偷在守卫保持混合策略不变的情况下期望收益为负,因此小偷在短期内会停止偷窃;但小偷停止偷窃又会提高守卫睡觉的概率,从而使小偷又倾向于偷窃。相反,加重对守卫睡觉的处罚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都能更有效地抑制盗窃,短期内小偷会停止盗窃,而长期内会减少行窃。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小偷与守卫博弈中,无论短期还是长期,要更有效地抑制盗窃发生,加重对小偷惩罚固然不可或缺,但是更有效的措施却是加重对守卫失职行为的处罚。如果把证券市场监管者看作“守卫”,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发审委及证监会等,把投机造假者看成是“小偷”,可以相应地构建证券市场中的博弈模型(表2)。 下面从投机者和监管者两方面分析:对于投机者的分析。在我国目前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造假成本很低,加上监管体系的薄弱、监管手段的落后,这样上市公司造假被发现的概率极小,即使被发现了,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有限的,因而上市公司为了某种目的会铤而走险,违规做假。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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