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产品非价格竞争行为的成本因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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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成本曲线,从而在产品价格不变甚至略高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市场销售份额和达到生产规模企业总成本曲线。由于产品非价格行为的长效性和连续性,如周期性的新产品研发和定期的品牌形象巩固和维护性广告宣传,总成本上升的趋势得到延缓甚至下降,长时间表现为局部和短期的(周期性)波浪起伏,而整体则呈下降趋势。 (3)产品技术创新对企业长短期平均成本的影响。与价格竞争相比,由于产品特征的改变往往是一种创新活动,获得专利权的新产品会在一定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企业可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较高利润。尤其是在那些具有强大市场控制力的品牌及企业,他们能够在短时期内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而这些利润又可为新一轮的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创造条件,从而使企业以较低的成本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来。并且可以通过周期的技术创新,让企业的短期平均成本随企业历史性的积累生产量的增加而减少,从而使长期的平均成本随之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值得一提的是,老牌的大企业在产品市场上的长期经营和成本优势可能会使其因漠视生产方式的落后,而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3.对产品非价格竞争行为成本因素进行分析的现实意义 从非价格竞争行为的成本因素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产品的非价格行为,特别是企业对品牌形象的塑造和管理,实际上是企业为了降低产品边际成本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讲,产品的非价格竞争行为是一种间接的价格行为,它是从产品成本出发,通过非价格手段间接控制产品价格,最终还是以价格为主要表现形式。 实践中,由于非价格竞争行为对成本的影响是短升长降的趋势,短期内对产品的价格影响是显著的。LocALHOSt因此,非价格竞争行为的实施通常是在产品特征改变和产品品牌宣传的同时结合合理的定价策略和价格战略性调整的情况下进行的。在两者兼顾的情况下,要想保持固定价格是不现实的。这是因为,企业的根本目的是利润最大化,当非价格竞争措施客观上使企业均衡点变化时,企业必定要调整产品价格,以维护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 另外,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非价格竞争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由于现实中消费者不可能具备完全的知识和信息,对同类产品的差别性往往不能准确识别,加之不实广告宣传的误导,消费者利益容易受损。这种现象靠企业竞争机制是不可能克服的。因为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总会存在部分的企图通过不正当竞争谋利的企业,所以,政府应当承担起对非价格竞争行为的管理和督促责任。一方面要支持和鼓励企业以产品技术创新为主的特征化行为,促进科技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另一方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通过法律抑制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增强打击力度,保护企业的非价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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