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棉花产业短期竞争行为的治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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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短期竞争行为频繁发生。本文运用博弈论相关知识,分析了企业短期竞争行为的发生机理,进而指出了与棉花直接相关的棉花种植、收购、加工企业所组成的棉花产业的短期竞争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治理对策,以减少棉花产业的短期竞争行为。 一、引言 我国棉花产业经过多年的企业重复建设,加工能力严重过剩。(2)产业政策缺乏预见力,不能有效地指导企业生产,甚至误导企业的决策。例如,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巨大市场未能做出正确引导。(3)产业政策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例如,在对进口棉的管理上产业政策没有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在不合适的时机向用棉企业增加外棉配额数量,造成了国内新棉上市销售困难,给国内棉农带来巨大损失。 由于我国产业政策指导不力、调控失度,导致企业对未来缺乏稳定预期。根据伯川德竞争模型,企业进行短期竞争行为的条件为ⅱ/n(1—〥)<ⅱ,即〥<(n—1)/n。ii为所有企业合作得到的最大总利润,n为行业中的企业数量,〥为企业下一期收益对当期收益的贴现率。由于缺乏稳定预期,企业对未来收益的贴现因子预期较小,企业竞争行为的短期化也就不可避免。 三、棉花产业短期竞争行为的治理分析 通过上述对中国棉花产业短期竞争行为主要原因的分析可以得出,治理短期竞争行为不仅需要将企业间的博弈扩展为无限次重复博弈,抑制博弈各方的机会主义倾向,还要尽可能减少交易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加强市场行为的监管。 (一)提高进入壁垒,减少企业数量 建立无限重复博弈结构是棉花产业组织实现由非合作博弈转向合作博弈的必要条件。LOcALHOST重复博弈中的“无名氏定理”说明,在企业间的多次博弈过程中可能实现合作解。只要博弈次数足够大并非一定无限次,就可以形成合作博弈。当市场中可交易的对象数量有限,也就是说存在重复交易,我国棉花企业未来不合作的威胁就成为可置信威胁。因此,我国棉花产业需要提高涉棉企业的进人壁垒,以减少现有企业的数量,从而减少企业的短期竞争行为,建立和保持棉花产业组织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完善我国棉花产业的信息交流机制 棉花产业各组织间高效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不仅让组织成员更多地了解对方,而且会让更多的第三方起“监督”合作过程的作用,从而增强成员间的信任,稳定组织成员的合作关系。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棉花产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组织成员通过彼此有利的行为或策略组合达成有约束力的承诺提供了可能性。建立和完善我国棉花产业的信息交流机制,不仅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棉农合作组织的建设和指导,还需建立和完善棉花交易与信息平台,利用网络注册实名制等实现实时信息发布,并开展现货与远期交易。通过期货市场汇集各类信息有助于解决棉农和棉花加工企业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形成棉花的公允价格,以此来指导棉花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三)建立企业家个人与企业法人共同的“声誉”激励机制 在交易者存在有限理性和交易具有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交易双方都期望建立完备的交易契约。要在交易契约中穷尽所有的偶发事件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可能。其代价也十分高昂。因此,棉花产业的合作博弈不应也不可能通过设计完备的契约来实现,而应通过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实现。好的声誉增加了个人和法人未来的收益,而坏的声誉则增加未来的成本。这种“声誉”激励机制增加了企业短期竞争行为的机会成本。因此,建立企业家个人与法人共同的“声誉”激励机制可有效减少棉花产业中的短期竞争行为。 (四)加强政府监管,稳定棉花产业政策 为了保障棉花产业组织的合法利益,稳定产业的未来预期,政府应加强对棉花产业的监控力度,维护棉花市场的稳定。首先,加快制定和实施保障棉花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其次,提高棉花产业各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依法履约意识,培育组织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嵌入关系。最后,保持产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为此,可以借鉴美国棉花产业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以此来提高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果,这有助于企业明确未来的收益,从而减少短期竞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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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论文: 关于动态竞争环境下企业竞争行为及其理论研究 下一个论文: 浅谈农业经济结构转型——日本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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