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整体还是好的,这才有信息量,才有意义,才有助于操作和有所借鉴。
第三点,即使计划经济或政策干预导致了灾难,也仍有不少解释空间。我们要不断地了解历史与事实,清除错误的观念,否则就不能真正接受教训。三年饥荒产生的原因就值得分析。是土地少了呢,还是破坏了市场制度。很多过去的误解,其实都要重新澄清。比如像科斯教授所说,过去的经济学家把灯塔当作公共物品的一个典型来讨论,事实上,灯塔可以是私人拥有的。为什么呢?因为灯塔可以排他性地收费。为什么呢?是因为所有经过灯塔的船最后都要到固定的港口去停靠,在你停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经过我的灯塔,这时候收费就可以了。
所以这是一个很巧妙的安排。有些看来是所谓市场失灵的地方,其实并不失灵。还有一些例子。比如像过去有个说法,说我们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工农业剪刀差是为了推进工业化。我们山东大学有一个博士做的论文,批驳了这种观点。
第四点就是我们还是要推进制度创新,提出制度创新的方案。比如由科斯定理所导出的污染权交易,用来替代“庇古税”,实际上是把过去政府做的事情交给市场来做。再比如在近些年来,在公用事业中出现的公私合作模式。再有一点就是探究非市场亦非政府的制度安排。既然可能会出现市场失灵,但不一定市场失灵的部分一定要由政府介入和干预,还有其他的非市场、也非政府的这样一些制度安排,也可以解决一些问题。比如家庭、宗教、文化传统等。
再有一点,就是我们还需要探究制度安排,其实这是一个比市场失灵更大的话题。它还包括了公共选择方面投票悖论问题。这个时候,经济自由主义的基本逻辑只有很小的一部分在失灵。但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去面对,需要去处理。我们不能说个人主义方法论不适用的地方,我们就无所作为,或者我们就不能应对。我们要创造出一些制度安排。其实很多的制度安排,都是针对这样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不适用情况创造出来的,比如像政府,比如像宗教,甚至家庭,还有一些文化、习俗、传统等等都是如此。
最后就是跨文化研究,这种研究其实也是在推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推进经济自由主义所适用的范围。我记得汪丁丁曾经说过,希腊文的“交易”,其含义就是要“分清敌我”。什么意思呢?交易有费用,影响交易费用的一种因素是文化观念。文化观念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交易费用增高,进而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实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首先是要想,不同的文化意味着不同的规则,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冲突就是规则的冲突。我们要去辨析和思考,去发现它们之间是不是可以兼容、融合和整合。而人类的历史,确实就是一个不同地域的小文化,经过不断地互动,实现了兼容、融合和整合的过程。文化不断地整合,所覆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大,自由交易的范围也就越来越大,就可能导致人类社会在一个非常大的范围内,个体之间能够自由交易,能够更进一步的推进经济自由主义适用的范围。
2010年11月21日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的第十届中国经济学年会上讲演。根据录音整理,经本人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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