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
|
|
。因为诸侯经济是对资源的一种无偿掠夺,或者是非市场手段的一种配置。而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只有通过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换来实现,因此只要我们坚持市场这样一个大框架,国资体系的设立就无非是试图构造相对不同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来完成交换,因此我们不能把国资体系的建立和诸侯经济相提并论。 但是对于国资委的设立也不是没有不同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核心论点:(1)国资体系建立起来的收入是否是第二财政。国资委成立后的收益是用来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呢,还是有其它的用途。财政是依赖于税收和举债的,国资委既然属于政府的法定机构,它就应该从政府的行政序列中完全脱离开来,从而和财政分开,也就不构成政府的第二财政,因为它是和政府序列完全分离的,行政也没有资格动用国资委的收益,但事实上,上海等地的经验表明国资体系构成了实际上的第二财政;(2)新的国资委是否适用民法典。人们担心由于新的国资委的权力很大,已经超越一般的市场主体,从而民法典是否对国资委有约束力;(3)国资委的定性。目前对国资委的一个定性是非政府行政序列的法定机构,那么国资委究竟应该放到什么部门的领导之下合适,或者寻求另外的实现形式,因为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国资委无论是放在人大还是国务院都有其不合适的地方。 当然,我们要明白,国资委的设立是改革过程中的一次尝试,是渐进式改革的思路在目前形势下的一个必然结果,它本身也需要在改革的实践中完善。至于国资委的设立是否真的能理顺利益各方的关系,是否能推动中国的改革进一步地向前迈进,都是需要时间检验的,因此,说到底国资委的设立只是一个方法论,而不是改革的目的。
DvNews
转贴于 简历中国论文中心 http://oa.jlchina.cn
上一页 [1] [2] |
|
|
|
上一个论文: 绿色物流在国外的发展及我国的差距 下一个论文: 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效应的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