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流实施大纲的发展状况及今后的方针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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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基本的想法
序
政府于平成9年4月制定了《综合物流施策大纲》(以下称《平成9年大纲》,以平成13年为年限目标,为实现在第1中所示的三个目标,通过相关省厅的合作,努力地实施了各项对策。
另一方面,平成9年大纲制定后,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住处化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国的经济情势仍然有必要创造出具有国际魅力的事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为加强我国产业的竞争能力必须加强高效率的物流基础的建设。而且,我们还被要求解决日益严重的环保问题和建立循环型社会等与物流有关的新课题。
为此,在去年12月在内阁会议通过的“经济结构的改革与创造行动计划(第一流次跟踪)”中,提出修改平成9年大纲的方针。
根据上述情况,重新对平成9年大纲进行评估,为建立今后积极解决各种新问题的物流系统,制定了新的综合物流施策大纲(以下称《新大纲》)。
第1 平成9年大纲的评价与制定新大纲的必要性
平成9年大纲以在包括成本在内的物流领域中,为实现提供不逊色于国际水平的服务,提出了三个目标。现将其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关于“提供在亚洲太平洋地区最方便最具魅力的物流服务”这一目标,切实地实施相关的对策,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亚洲太平洋地区先进的国际港口等也不断地在整建,与我国相比,集装箱货物的处理量不断地增大,而我国国际港口的集装箱货物处理量的增长却停留于较低水平,因此仍有必要通过因应船舶的大型化和港湾的完全开放,实施进出口及各种港口等相关手续的电子化和一次性处理化来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此外,虽然在连接国际港口与高规格干线道路网上有所改善,但在强化道路、港口、机场等与物流相关的社会资本等的功能、改善各种运输方式间的连接、维持城市内交通的畅通、物流系统的进一步标准化和住处化、改善低效率商务陋习等仍然是需要解决的课题。从这些情况来看,目前尚未改变与亚洲太平洋地区的相对性关系。
关于“以不妨碍产业布局竞争能力水平的成本来提供物流服务”这一目标,我国的物流成本微呈下降趋势,例如与美国相比,我国并非高于美国的水平。但是,与亚洲的先进港口相比,我国的各种港口费用都比较高。从各方面来看,国际竞争都较过去激烈的情况下,为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能力,继续努力降低成本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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