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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命运           
私有制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命运
图谋。按这一理论的本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只是一种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而不是什么不伦不类的社会主义。它在所有制形式上的多样化,并非所有制性质上的杂乱化,不是各种在质上互不相容的成分的混杂。因此如果不给这种私有制经济摘帽,就既不能满足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也势必带来理论上的混乱。如果仍为其戴上姓“资”的帽子,那其发展怎么能看成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发展?那这一历史阶段岂不就成了一个既有社会主义成分又有资本主义成分的阶段?这岂不就回到了“谁胜谁负”问题仍未解决的过渡时期,还成什么社会主义的一个阶段?

摘除了以雇佣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私有制经济的姓“资”帽子,也就摘除了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制经济从“资”(即“资本主义尾巴)的帽子。

正 名

摘帽,是从否定方面对私有制经济的性质作出回答。这是重要的,但还不够,还需要从肯定方面作出回答,为其正名。

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通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的分析,说明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从而把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成分列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的一种成分。在这里,已不是经过市场这一中介,而是径直把私有制经济同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十五大在此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概念。其提法有两个,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两个提法中,除一个专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不限于此之外,其余都一样。这就是:确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并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之中。在这里,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的联系已明确表述为基本联系,即不是一种一般的外部联系,而是一种必然的、内部的联系。

基本经济制度是贯串社会发展全程、决定社会根本性质的经济制度。非公有制既然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表现社会经济制度属性的一个成分。虽然它既非主导、又非主体,然而却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这就不只是从否定的意义上来说明其社会属性——不是什么,而是从肯定的意义上来说明了。

摘除了私有制经济的姓“资”、从“资”帽子后,戴上什么帽子呢?从“社”。

在一种社会形态中,只有居主导地位、决定社会性质的典型的所有制才具有独立性。其余所有制形式均只具有从属的意义,即从属于社会的“普照之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自己劳动和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经济,均从属于居主导的国有制经济和居主体的全部公有制经济。列宁早已指出,受苏维埃政权“管理”和“决定”的大小私有制经济既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也不是作为“社会主义入口”的一般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是基本上的社会主义(即“3/4的社会主义。”)毛泽东根据社会主义改造的新鲜经验指出,“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紒紜矠 这些就是明确承认,它们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

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理论的成熟与完善。至此,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突破了单一公有制模式而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否则,那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进程中,总有一天还要回到单一公有制模式中去。那样,私有制经济连同建立在它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就不能免除重新被消灭的厄运。

前 景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有制经济能存在多久?十四大突破了流行的一种仅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联系的长期论。按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社会主义的一个不发达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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