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事司法中的衡平判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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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etudes offertes à pierre bellet, litec, 1991, p425. [35] 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第1483条(1981年5月12日法令确立):“当被上诉的仲裁裁决是友好裁决的结果,上诉法官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友好裁决。” 法国最高法院民一庭1993年3月24日颁布的判例中也规定:“如果当事人授予第一审法官友好裁决,上诉法院,在没有相反协议的情形下,也将以友好裁决来处理上诉案件。” 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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