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律师法律帮助功能的实现
为了保证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功能的实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律师进行法律帮助的几项权利及途径:
(一)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侦查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后,将有作案嫌疑的人员抓获并依法对其进行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了强制措施时,该案的性质和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即已明确。受聘请的律师为实现其法律帮助功能,可以通过侦查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涉嫌罪名。如果律师认为罪名不重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这一犯罪嫌疑,就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诉或者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提出申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管辖不当及执法程序存在的问题提出异议,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了解案情是律师法律帮助功能实现的前提条件。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或者自己同案件之间的关系最为了解,而律师在侦查阶段了解案件情况最主要、最直接的渠道就是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1997年11月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的《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试行)第28条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1)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2)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它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3)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4)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段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5)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人格是否受到侮辱等;(6)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通过了解以上内容,律师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某一犯罪行为及犯罪的动机、目的、过程、结果及危害程度的情况有一个基本认识,从而把握案件事实及关键情节,形成正确的理念,使法律服务更加客观、全面和准确。
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而且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一般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四、律师法律帮助功能的法律完善
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但由于立法缺陷及司法不当等原因,律师法律帮助功能尚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其法律完善十分迫切而重要。
(一)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我国刑诉法不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调查取证。但调查了解案件情况,是律师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并发挥其法律帮助功能的前提和保证,也是以后阶段成功辩护的准备和基础,还是解决控辩双方取证能力先天先衡的一种有效途径。虽然刑诉法规定,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但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往往侧重于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和罪重的证据,而忽视了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此时如果律师不能调查取证,就有可能导致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在此阶段的灭失或以后难以收集。因此,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完善的当务之急。
(二)赋予律师单独会见权及讯问到场权
我国刑诉法对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有严格的规定,即“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但对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的到场权却无规定。现代法制文明的发展表明,赋予律师单独会见权和讯问到场权,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此我国应予以借鉴。“单独会见权”是指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在不被窃听、不经检查和完全保密的情况下,在执法人员能看得见但听不见的范围内进行”。“讯问到场权”是指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有权到场。赋予律师单独会见权和讯问到场权,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侦查人员用不正当的方法获得虚假证据。
(三)建立自侦查阶段始的法律援助制度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只能在审判阶段适用,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及起诉阶段只能自己聘请才能得到律师的帮助。这样会使那些原本需要律师帮助又无力聘请的犯罪嫌疑人,只能忍耐到法庭审判时才可以申请律师的法律援助,这与联合国通过的有关法律文件及许多国家法律确立的有关律师法律援助的最低限度规定有一定距离,也有违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本意。将法律援助制度予以扩展,建立自侦查阶段始的法律援助制度,不仅会对犯罪嫌疑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一种有效的保障,而且也与国际刑事诉讼法制发展同步。
(四)健全律师法律帮助的保障制度
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司法实践中律师发挥法律帮助功能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主要是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不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或者对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不及时转达,或者设置重重障碍等;二是律师无法了解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只能涉及犯罪嫌疑人的涉嫌罪名以及其他与案件无关的情况,否则在场的侦查人员将予以干预、制止;三是律师代理申诉、控告没有具体规定。律师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或控告,究竟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哪个机关依什么程序在多长时间内解决等,都没有具体程序和制度规定。所有这些,都需要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的保障制度,从而使律师的法律帮助功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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