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法律责任,在民法中都不是无条件的。因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成为判断行为与责任的基本依据,从而形成各种构成要件[1](p416)。学习中若能注意分析和掌握各种构成要件,对于融会贯通民法原理,自觉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具体案例,解决具体问题,是大有益处的。
应当指出的是,概念、构成要件和特点往往是相互联系的,有些是同一的,因此,对一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理解,有助于加深记忆和理解,因为角度不同,会有不同的感受,从而增加学习的兴趣,减轻学习的单调枯燥觉。
第四,要重视但书。民法中,同一事物既有一般原理(一般规定)也有特殊例外(特别规定)。一般规定适用于一般场合,在特殊场合,则要适用特别规定。民事规范中有许多在一般规定后面加上“但……”的条文。这个“但……”后面的条文即为我们经常所说的但书,是专门适用于特殊情况的特别规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呢?这是因为法律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法律的任务就是调整任何应由其调整的领域,然而,实际情况又是复杂的、具体的、变化的,因此法律的一般规定只能解决一般的问题,而特殊情况则需要特别的规定加以处理。因而学生不仅要学习、了解一般规定,而且还必须学习、了解特别规定,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和精通民法原理。如果仅仅知道一般规定,并不比对民法一无所知的人强多少,因为在实际案件中,适用于特别规定的情况并不见得少于一般情况。例如,按照一般规定,“遗产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应平均分配”,但实际上,由于总是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某一法定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特别多;某一法定继承人未成年或丧失劳动能力而无生活来源;某一法定继承人愿意少分等等,实际分配遗产按均分原则进行的反而不多。再如,在一次法庭辩论中,原告律师振振有词地引用了原《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8条上半条的一般规定,而被告律师却告诉他,本案应适用的恰恰是下半条的特别规定,因为本案标的是鲜鱼,不是一般商品,原告律师最后就败在其只懂得一般规定或只注重一般规定之上。
三、指导学生掌握民法案例学习的方法
民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律科学,这就要求我们学习民法不能仅停留在原理之上,在初步掌握了民法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的基础上,要坚持联系实际,即运用所掌握的民法知识和方法分析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针对具体的案例解释、适用民法规则,然后得出对案例的处理(判决)意见[3](p5)。这样学习,不仅可以使学习更为生动,加深理解和记忆,而且还可以与实际结合起来,使所学民法知识逐渐转化成自己的民法素养和民法实务能力。不至于学的是一样,用的时候是另一样,学和用脱节。有时候,一个案例可以说明很多问题,想起了这个案例,就想起了这些法律问题。因此,在学习中要注意结合案例学习和研究,把民法学活,学扎实。
如何有效地透过案例分析研究来学习民法呢?对于初学民法的学生来说,首先应该选定一到两本非常简明、清晰的民法学教科书,认真读上几遍,对书本上讲到的民法的基本概念、规则、制度都有非常清晰的通盘了解。这是进行案例分析加深对民法理论掌握程度的根本前提。
然后,在老师的指导下,组成案例分析小组,四五人或八九人都可以。每学完一个单元,由组长或一两位同学,从几本好的案例分析的书籍中选择一两个案子(如果没有也可以直接从我国各级法院已经公布的案件中选),发给同学分析讨论。
案例的选择,应当遵循如下原则:第一,由易到难的原则。可以先选难度比较容易的案例来分析,待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后,再选难度大的案例。第二,典型性和系统性原则。选择的案例不在大小,内容不在繁简,关键是看所选案例能否解释一个或数个民法规则的内涵及其运用;案例的编排能够在总体上系统阐述民法的规则体系[4](p4)。第三,疑难性和综合性原则。案例应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所选案例应是有可能出现多种结论性意见的,即使选的是情节非常简单的案例,也应是有可能在学生中产生多种处理意见、方案及理由的[4(p4)]。案例应当涉及到所学的各种民法规则,不能偏爱,所选案例中应当有需要综合运用民法多种规则(已学的)进行分析和处理的案例,复杂的甚至需要运用行政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规则。避免单一化和模式化的选择方式。
获得案例后,由负责的同学将案例材料复印分发给大家,同时规定一个时间,让大家各自研究,写出案例分析报告。等到讨论的前五六天由这个负责的同学收上来,交给老师,由老师选择三到四个主题发言人。在讨论时主题发言人先就各自对案例的研究做出主题报告,其他同学既可以提问,也可以发表自己不同的见解。通过不同思想、观点的冲撞砥砾,好的思想观点自然脱颖而出。会后,参与讨论的同学中分析得不正确的同学应该反思自己为什么分析得不对,找出原因,发现问题,然后查找资料,进行核对,进而重新学习没有理解透彻的民法理论。如此从抽象到具体,具体再到抽象,穿梭于法律与事实之间,循环往复,持之以恒,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虽不敢说完全具备一个法律人需要的能力,无疑也是有非常大的长进的。
怎样将所学到的民法理论真正与法律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行案例分析呢?一个案子拿到手,首先要分析这里面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有些案子可能比较简单,就只有一重民事法律关系,有些比较复杂,会涉及到多重民事法律关系,甚至既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也包括行政法律关系或刑事法律关系。即便是单纯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其中所包含的三个构成要素,相应的民法概念、民法规则与民法制度的内涵、外延、法律特征、构成要件等等,也必须非常清楚,不能有半点含糊。在法律关系分析清楚后,还要知道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有哪些相应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能够运用到本案。这一切条件准备充分后,下面进行的就是一个将抽象的法律条文、法学理论与实际案情融会贯通的工作,即针对具体的案例,解释、适用民法规定,然后得出对案例的处理(判决)意见。
应当注意的是,案例学习法(从具体案例入手),虽然可以唤起我们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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