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证券应该按照体系化的分类思路分为四个层级,第一级为证书和广义证券,第二层级上的广义证券再分为特殊证券和有价证券,第三层级上的有价证券分为物品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第四层级上再区分为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不同的分类方式只能在相应的层级上适用。通过证券类别和分类的体系化,可以准确的描绘各种证券的性质。
【关键词】证券;类别;分类;体系化;标准
【正文】
民商法学理论上,与证券有关的概念数量众多,分层别类,实为繁杂。尽管各种证券法、票据法著作无一例外的对该问题进行了或多或少的探讨,但各家学说不一,且对于各种证券相关概念的介绍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并未起到应有的提纲挈领作用。笔者试图综合各家学说,通过将不同的证券概念纳入不同层次的方式,进行逐级类型化,最终提出具有概念体系意义的证券类型化理论,作为证券权利客体制度与证券企业等经济法人为筹集投资资金或与筹集投资资金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券、优先认股权证和认股证书等。金融证券是指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股票、金融债券、定期存款单、可转让大额存款单和其它储蓄证券等。政府证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两大类。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发行条件不同。公司证券发行条件最为严格,政府证券最为宽松。[38]
第四,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lOcALHoSt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在交易所内公开买卖资格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上市证券流通必须遵守证券法及证券交易所置顶的严格交易规则,非上市证券的交易规则相对简单扼要。[39]
第五,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是一种对于广义有价证券区分物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三类基础上,将资本证券独立出来的技术性分类,包括如下几种区分方式,实质上也是对应的 [18] 王志诚:《票据法》,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19-20页。
[19] 韩世远、邢军:《彩票合同四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20] 韩世远:《彩票的法律分析》,《法学》2005年第2期。
[21] 参见《问题探讨:彩票立法值得期待》,《工人日报》2007年12月9日。
[22] 海棠、吴振平译:《蒙古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23] 参见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24] 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25] 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5页。
[26] 参见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27] 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8]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9] 参见王志诚:《票据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14页。
[30]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31] 参见谢怀栻:《论民事权利体系》,《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32] 史尚宽:《有价证券之研究》,载郑玉波主编:《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下)》,我国台湾地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66页。
[33]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4页。
[34] 相当于该书前文的“有价证券”,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35] 相当于该书前文的“资格证券”,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36]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37] 张谷:《应久庆诉上海杰西公司案的法律分析》,中国民商法律网。
[38] 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39] 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
[40] 参见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41] 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42] 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43] 按照张谷先生的列举,包括佟柔主编《民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83年,75页;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93页;魏振瀛主编《民法》,北大和高教出版社,2000年,127页。参见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注释94。
[44] 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5] 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