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宪法的“亲民性”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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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种紧急状态,也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一致,使紧急权的行使不仅具有合法性,而且具有权威性。同时,也有利于紧急状态制度立法的统一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在进入紧急状态时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此外,也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紧急权力的法律意识。防止紧急权的滥用,进而能尽快恢复宪法秩序。从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尽快在常态下正常行使。 总之。宪法修正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充分反映了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权利、保障公民权利和发展公民权利的社会主义本质。不仅有利于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为各项立法提出宪法依据,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愿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修宪为民的思想,使宪法与老百姓更“亲近”.真正成为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权益的法宝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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