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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破产风险与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下)——以间接持有模式为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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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破产风险与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下)——以间接持有模式为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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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间接持有模式/中介机构破产风险/证券投资者/信托/证券权益 内容提要: 在证券间接持有模式下,当中介机构破产时,如果缺乏相应http://news.xinhuanet.com/stock/2006-10/10/content_5184959.htm,最后访问于2010年4月17日。 [17] 中国证监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60页。 [18]第一百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必须为客户分别开立证券和资金帐户,并对客户交付的证券和资金按户分帐管理,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不得作虚假记载。 [19]第一百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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