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试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试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论文摘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找更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平衡则是学术界的热点问题。在众说纷纭的理论观点中究竟应该选择哪些作为构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指导理论?
论文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2010年5月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使我国学术界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原本就已讨论激烈的状况更加趋近于白热化。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规范取证的相关要求,然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并未真正全面的建立。我国几千年封建专制尤其是“刑讯合法”思想的影响,使得我国本就薄弱无依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施过程中更加举步维艰。学术界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讨论非常积极。本文通过对我国学者近几年来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著作的习读,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梳理与反思。
一、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
(一)限制公权力保护人权理论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保障人权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思想。伴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人们所能接触到的信息量逐步增大、信息传播速度飞速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我们的不仅是生活节奏的加快,更多的是外来先进思想的冲击,现在人们越来越多的关心自己的人权问题。与此同时我国法学理论界对于人权保障的讨论更是不绝于耳。面对强大的国家侦查权,民众显得如此弱小,国家侦查权在实施过程中极易侵犯人权,所以“非法取得证据的排除问题成了考察法律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对个人本位主义的坚持所采取的姿态上的一颗试金石。”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使使得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收集和运用证据,进而从源头上为人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最大限度减少侵犯人权的事件发生。lOcalhosT
(二)程序正义理论
“重实体、轻程序”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诟病。民众和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关心重点大都是最后的审判结果。正如苏力教授所说:败诉者不会关心你的诉讼程序是怎么走的,他关心的是他输掉了官司。我国理论界关于“程序工具主义”的思想也是由来已久的,但是近几年来学者们已更加倾向于“程序本位主义”。陈瑞华教授认为:法律程序不仅仅具有保障正确结果实现的工具性价值,而且其本身也具有一种独立于裁判结果正确性的内在价值——程序正义。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建立在西方已经存在并争论了几十甚至上百年的基础之上,因此,对于西方确立的法治国家应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念,我国学者采取“拿来主义”的做法。笔者也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建的支持者,并且非常赞同美国克拉克法官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哲学理念的解释:如果不得不让一个罪犯自由就应当让他自由。这是法律让他自由的。摧毁一个政府最快的方法是政府本身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更严重的是它不遵守自己制定的宪法。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是民众的人权保护意识明显较弱,他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因保障犯罪嫌疑人而不惜让可能有罪之人逍遥法外这一无奈之举?纽约上诉法院首席法官本杰明?卡多佐认为“只因为警察的微笑错误就让罪犯逍遥法外,剥夺社会对违法者进行惩罚的权利,它保护了那些已经被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人。”尤其我国正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利益较量之中寻求更适合我国的平衡点至关重要。
二、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研究
(一)非法证据的定义
非法证据的定义一般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的非法证据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办案人员以及依法取证的律师、提供证据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收集的“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资料”。狭义的非法证据是指由检控方所提交的“程序或手段不合法的证据,即通过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手段取得的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一种程序性制裁措施,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行使国家公权力的侦查人员的调查取证行为以保障人权。所以非法证据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常指负责侦查工作的警察,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违反法律,侵犯当事人的权利而取得的证据。”
(二)非法证据的分类及排除后果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定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共7种类型。但是非法证据的分类则与此大不相同,我国理论界对非法证据的分类有不同意见:
1、有学者认为广义的非法证据是理论上扩大了的解释,这违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精神实质,不是所有违反法定程序的证据都是应排除的“非法证据”。因此,广义的“非法证据”可分为三个类型:
(1)非法证据 指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违反法定程序,采用非法方法侵犯被取证人基本权利和重大诉讼权利所获得的证据。具体可以分成非法言词证据、非法实物证据和毒树之果三类。对非法言词证据应当绝对排除,对非法实物证据和毒树之果则相对排除,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2)要件欠缺证据 具体包括主体要件欠缺和形式要件欠缺。此类证据可以通过“解释原则”和“转化原则”赋予其证据资格。
(3)瑕疵证据 指取证的主要程序、手段、方法合法,仅在某些环节上有一定的缺陷或轻微的技术性违法,未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关权利所获得证据。对此证据可以采取 “容忍原则”和“修补原则”的处理方式。
笔者赞同此观点。该观点无论是在非法证据定义的界定上,或是分类上都理出了一个清晰而相对全面的脉络。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对非法证据的界定范围过窄,只有侵犯被取证人基本权利和重大诉讼权利所获得的证据才可以算得上是非法证据。这样的界定难免造成对人权保障和对公权力限制的力度不够,使许多程序性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2、有的学者根据非法取证行为是否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将一般意义上的非法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试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刑罚区分之必
    [法律论文]试论扣缴义务人刑事的责任的几点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试论审判实务视角下的分居制度构建
    [法律论文]试论布依族习惯法的变迁与发展
    [法律论文]试论环境利益与环境权
    [法律论文]简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完善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私人自治的政治哲学之维(上)
    普通论文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点思考
    普通论文现代型民事诉讼的结构和功能
    普通论文诉讼费用与司法改革
    普通论文论民事诉讼终审制度之重构
    普通论文立案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
    普通论文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属性
    普通论文美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济法评析
    普通论文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权配置研究
    普通论文公诉职能与法律监督职能关系之检
    普通论文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陷
    普通论文土地征收制度研究
    论文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谈数学应用意识的强化与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裁定书(工商)
    普通论文[材料工程学]PVC无毒热稳定剂现状及发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另类和谐力量正在激活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脑卒中患者的心理状况调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2012情人节短信大全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城区街道市民学校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2年副县长在春训工作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封面模板:冲破束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参加局组织的“‘5.10’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党课结业论文
    普通范文[科学发展观]企业公司学习实践科学发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述职报告的写作技巧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部队干部十七大演讲稿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婚礼大全范文]婚前点滴  上花轿前的完美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2010虎年新祝福语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司法部挂职锻炼工作总结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文明学生竞选演讲稿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公司项目奠基仪式上的致辞
    普通演讲[就职演说]发改局局长就职演讲稿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09年全省档案工作要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企业首先要确定战略方向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党员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对建立涉法上访工作长效机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街道党工委书记2009年述职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狼”型营销培训心得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三比一创学习心得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小学数学学科研训具体打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暑假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心得
    普通汇报体会[征文演讲]武警部队实践科学发展观演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购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备查账建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