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检察笔录的制作技巧与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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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注意,笔录制作中避免过多使用比喻、夸张、拟人等修辞手法,做到言语朴实,不浮夸,使笔录能够客观地、准确地反映案件事情。 (三)注意电子笔录弊端 电子笔录具有录入速度快、内容清晰、使用方便的特点,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电子笔录要注重保存、保密。电子笔录应当在专用办案电脑上制作,注意与互联网隔离,尽量不安装蓝牙、无线等传输工具,防止他人侵入电脑窃取电子笔录。笔录制作完成后要注意及时保存,避免笔录丢失。二是严禁使用复制、粘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说话习惯及表达方式,对同一问题看法也不尽相同,“复制、粘贴”的使用会造成多份笔录如出一辙,降低笔录的证明力。特别是新《刑事诉讼法》以及两个《证据规定》中对刑事案件证据效力做了更加严格规定,粘贴笔录很有可能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四)准确把握客观尺度 询问或者讯问涉及时间、数量时,并不片面要求越具体越好,有些案件由于时间久远,犯罪嫌疑人确实很难回忆起具体时间,如果一定要记录具体年月日,反而会给人留下不真实之感。遇此情况,完全可以采用“粗线条”式的记录方法。可以记录为:中秋节前的一天、春节前、刚刚入秋、柳树刚刚发芽等。承办人也可适当引导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回忆(如:问其当天天气状况如何?)。当然遇到可以具体的事物时,例如:行、受贿案件涉及金钱时,现金的面额、数量、捆数、包装形式等都应一一记清,做到客观真实。 以上内容只对调查笔录、询问笔录、讯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以及笔录制作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简单阐述。想制作一份优秀的笔录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还需要我们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反复的体会与思考。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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