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涉众型企业的旗号,请名人作广告、在知名媒体上大肆宣传,制造假象,使群众难以识别,受骗上当。以亿霖木业非法传销林木案为例。亿霖集团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料齐全,公司在互联网上建有网站,选择北京高档写字楼作为其营业场所,并找演艺界名人作形象代言人。每一个到过亿霖公司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是一家骗人公司,这些伪装对群众具有相当得迷惑性。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家港资科技公司,讹称“小超人”李泽楷持有30%股份,并以此虚假噱头,在深圳涉嫌进行网络传销,吸引境内外人员入会,会员达60余万人,获利总计近30亿元人民币。
(六)犯罪组织性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单人作案往往难以得逞,它需要多人分工合作方可进行,因而多为共同犯罪而且犯罪嫌疑人相互间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犯罪日趋职业化。比如在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实现集资总量的最大化,先发展出一定数量的“骨干中介分子”,以高额提成为激励手段,鼓励中介分子自觉自愿地帮助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以亿霖案件为例。亿霖集团在京成立两家分公司,分公司又下设29个销售部。集团规定,销售人员必须自购林地10亩以上才能取得“入门上岗”资格,销售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分别为业务员、主管、经理、部长。各级销售人员均无固定工资,收入全部来源于购林款提成,并采取团队计酬发放奖金的方式,上级以下级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取报酬(如业务员每销售出一亩林地,可得100元,其上面三级主管、经理、部长每人各分得100元;主管每销售一亩地,可得200元,经理、部长每人各分得100元;经理销售一亩林地可得300元,部长分得100元),部长一般不谈业务,基本靠“扒皮”(从下级销售人员的业绩中提成)牟利。LOcALhOsT据案发后查证,亿霖集团个人提成最高纪录竟达5300余万元。上述集资手段,已具备了典型的传销特征,上下线之间的利益关系相互紧密依附,使得犯罪组织结构愈发严密,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
(七)犯罪智能化凸显。
随着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三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
加大打击力度是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手段。政法机关要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的原则,从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开庭审判、定罪量刑等环节上下功夫。一要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准确指控犯罪。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区域,要适时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犯罪高发势头。二要切实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及时有效地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三要密切关注经济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新情况,认真分析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法、特点、原因和发展趋势等,做好预警和情报收集工作,不断提高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早期发现和主动进攻能力。
(三) 建立健全社会化防控体系,有效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发生。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监管部门等共同参与,配合协作,共同构建预防、打击、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体系。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外来人口的日常管理,掌握社情,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工商部门应针对不法份子成立公司欺骗群众的情况,改变单一的形式审核模式,对可能从事涉众型犯罪活动的高危公司进行实质性审核跟踪,对一些中介机构违规代理或虚假行为进行查处。税务机关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特别是税收基层征管单位,对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不经营的公司早发现、早通报。金融及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预防金融风险机制,发现异常经济活动,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苗头的要及时报告。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及时揭露犯罪嫌疑人利用金融理财等市场热点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伎俩,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投资风险意识和识破骗局、防范犯罪的能力。
(四)完善危机处置工作机制。
涉众型经济犯罪影响面广,危害严重,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如何有效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等,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面临的重大问题。最近,中央政法委提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始终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工作重点,完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危机处置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一是在处置过程中讲究工作方法与技巧。特别是对群众反响大、容易引起社会震动的案件,要通过面对面宣传,及时准确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引导舆论,消除群众对立情绪。二是高度重视受害人的诉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力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积极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三是一旦发生群体性聚众上访或闹事事件,要迅速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一手抓案件侦办,一手抓受害群众情绪安抚,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降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最高法公布4起集资诈骗典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同比猛增》,载《法制日报》2009年8月7日
【2】《南京传销大案:受害者为何全是大学生》,载《七都晚刊》2008年11月6日
【3】《亿霖传销案终审四人改判》,载《人民网》2009年6月18日
【4】《吉首非法集资第一案:被地产商裹挟的党政高官》,载《湖南红星网》2010年2月6日
【5】《港企深圳涉网络传销骗近30亿,打李泽楷旗号》,载《中国新闻网》2010年3月26日
【6】《山东省公布近两年来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载《人民网》200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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