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完善四项机制构建涉检信访立体办案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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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说理、监督员评议、当事人意见五个主要环节,把证据和办案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各界来监督、评判。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公开听证为平台和依托,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检务公开和提高公信力。 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实行听证组成人员多样化。聘请法学、法医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被害人所在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人担任听证员。二是得到申诉人的同意和配合。事前就公开听证会的程序设置、听证员的人选范围征求申诉人的意见,积极满足申诉人提出的被害人其他亲属和非律师身份的人员接受委托出席听证会的要求。三是争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支持。由两家单位案件经办人出席听证会,介绍案件办理过程,方便听证人员进一步掌握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四是现场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案件承办人站在申诉人的角度,从维护申诉人的听证权益出发,会前认真梳理其申诉要求,会上主动替其补充完善;听证员代表在发表评议意见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做好申诉人息诉罢访工作。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活动,共同评议提出处理意见,检察机关承办人当场答复申诉信访群众。 四、运用好检调对接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检调对接”工作是检察机关受理的对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程度较低、社会负面影响较小、侵害人与被害人自愿接受调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或建议公安机关撤案,或建议法院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依法进行其它处理的一种工作机制。该机制作为一种矛盾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在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法原则的前提下,能够有力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将社会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检察机关运用好检调对接机制,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联系和协作,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节等多种方法,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积极维护民众利益。一是将发生在亲属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的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案件作为检调对接重点,通过对双方进行调解,修补出现裂痕的亲友邻里关系,努力营造和谐共进的生活氛围。二是运用检调对接机制,满足民众合法诉求,努力为其争取应得的经济利益。三是在进行检调对接过程中,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生存、就业帮助。 对检调对接成功案件,检察机关坚持要事后跟踪回访,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矛盾是否得到有效化解、协议履行后有无反悔等情况,及时发现当事人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明原因,研究处理措施,确保全方位实现“检调对接”效果。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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