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与检察执行监督机制           
论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与检察执行监督机制

作者:吕泽华 李刚 李元端

关键词: 刑罚执行/执行监督/关系/程序设计/构建设想
内容提要: 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体现出多机关参与执行的特点,具有执行的高效与便捷的特点。但执行权的分工不合理,造成司法机关职权属性异化,不利于司法公正性的维护,也不利于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检察机关执行权与执行监督权因学界认识不统一,造成认识上的混淆,后果就是检察执行权和检察执行监督权合二为一,监督权脱离本色,监督失位,检察执行权缺失,参与性不足。本文对刑罚执行权与执行监督权进行了新的诠释与解读,并提出了刑罚执行与检察执行监督的具体制度设计,以期厘清两权的认识,构建公正、合理的刑罚执行体系与检察执行监督机制。
引 言
刑罚执行权与检察执行监督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刑罚执行权是对生效司法裁判的执行,更多体现为行政性质的权力,具有主动性、单一强制性与管理性的特点;就被执行人而言,被执行人对刑罚执行权具有服从性的特点 [1] (p141-142)。执行监督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刑罚执行阶段的体现,是一种超然的第三者权力对执行体系和执行权进行监督的权力。两权实际上具有不同的权属性质,各有不同的目的和功能。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监督权和刑事诉讼起诉职权同属于一个机关——检察机关来行使。现在检察实务与理论部门的一些学者在研究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时,往往下意识地将检察机关依据诉讼规律所应具有的诉讼职权与法律监督性质的监督权等量齐观,不作区分,这就造成对诉讼职权与监督权相互的认识混淆、功能混同,同一职能部门既完成诉讼职能也完成监督职能,诉讼职权的行使就体现为监督职权的运用,监督职权的实现依托诉讼职能的展开。LoCalhosT这样,势必使遵循诉讼规律的诉讼职权被异化为具有监督性质的权力,出现诉讼职权的位阶升高,破坏了诉讼规律的平衡与对抗特点;同时,监督权通过诉讼职权的行使,也使得高位阶的监督权,诉讼体系外的第三者监督的权属特质被异化为诉讼内的各项诉讼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制衡,无形地降低了监督权所应具有的外在性、中立性、超然性的特点。为更好地研究诉讼规律与我国监督权的特点,有必要将两者的权属关系进行恰当的分析与比较,以便于尊重司法诉讼规律以及我国宪政特点,对我国的权属机构设置、权力功能定位、权力行使等进行恰当的界定,实现司法诉讼活动与法律监督的内在协调。
一、刑罚执行权
(一)刑罚执行权的概念与特点
1.刑罚执行权的概念
刑罚执行权,是执行法院生效司法裁判的权力,借以实现刑事司法惩罚犯罪与改造罪犯的目的。在刑事司法领域,就刑罚执行权而言,应包括申请执行权,交付执行权,执行权、变更执行权 [2](p44)和执行终结权。此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因为重大疾病、立功等特殊情形,会发生刑罚执行变更的情形,如,刑罚执行方式的改变、刑期的减少等,因而会产生执行变更权。狭义的刑罚执行权,仅指代执行具体刑罚的权力。而广义的刑罚执行权,实际上是涵盖上述各项权力的一个集合权力。广义的刑罚执行权,展现了刑罚执行的各个环节的权力活动。本文所指刑罚执行权是广义的刑罚执行权。
2.依据我国刑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罚执行权体现出如下特点 [3](p51-52):
(1)无申请执行权
法院裁判生效后,由法院将生效裁判等文书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移交执行机关执行。这种执行具有自动性、法院参与性的特点。这种执行体制设计无申请执行权的设置,也不需要某个司法机关来执行申请刑罚执行权。换言之,我国是把法院作为了生效裁判的执行机关,具有了实现刑罚的参与性的权力,而且现实也是,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和财产刑的执行,这样,我国法院实际上暗含着承担着申请执行权的职责。
(2)交付执行权,多由法院与公安机关具体执行
裁判生效后,由法院宣告或送达后,由审前羁押或监管的公安机关将罪犯移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对没有被羁押的,则由法院将生效裁判文书等执行依据送达被执行人执行从而实现具体的刑罚。在这个过程中,无追诉犯罪的检察机关参与交付执行,也不存在执行监督。
(3)执行权主体多样。
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法院有死刑和财产刑的执行权;看守所、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具有自由刑的刑罚;公安机关负责资格刑、监外执行、假释刑罚的执行。所以,我国的刑罚执行具有主体多样性的特点,表现为公安、监狱、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和法院多机关分工合作共同执行刑罚的现象。
(4)执行变更权由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决定。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罪犯刑罚的变更,由监狱等执行机关提出刑罚变更的建议,由监狱管理机关或法院决定具体的刑罚变更,检察机关无具体的求刑权,仅具有事后的监督建议权,并且其监督效果甚微。所以,我国刑罚体系表现为,监狱一定程度上参与并执行着法院的刑罚权,法院和监狱共同来完成刑罚变更权行使的特点。而求刑权本是追诉犯罪的检察机关的权力,即追诉犯罪与惩罚犯罪本应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但我国执行变更权的设置实际上是剥夺了起诉机关的追诉犯罪和惩罚犯罪的权力。
(5)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活动中功能弱化或虚无,检察监督权仅在死刑执行活动中规范较明确,其他执行活动中仅是一般性规范。
从我国刑罚执行的体系看,检察机关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到刑罚执行活动中,检察机关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刑罚执行权,也没有参与到具体的执行活动中 [4](p114)。 检察机关仅仅具有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监督刑罚执行的功能。而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权更多的体现在死刑执行问题上,法律对此规范得相对明确具体。但是,在其他刑罚的执行活动中,检察监督的规范相对比较模糊,监督能力相对比较弱化。
(二)刑罚执行权权属本源定位的回归
我国刑罚执行的特点,体现了刑罚执行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论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与检察执行监督机制》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简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完善
    [法律论文]浅谈我国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毕业论文]论我国经济结构性失衡与多层次产业转移对策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企业管理]研究我国养老旅游产品开发策略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浅析香港回归前后司法制度之异同
    普通论文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问题再研
    普通论文试析经济法对利益冲突的平衡与协
    普通论文辅警的主体定位及规范
    普通论文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存在的缺陷及重
    普通论文论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冲突及解
    普通论文试论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不容
    普通论文现场勘查与程序正义
    普通论文论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
    普通论文职务犯罪侦查专业化的表现及途径
    普通论文试析诉讼时效制度的研究
    普通论文浅论民法与个人、集体的社会结构
    论文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铁路行业经济运行态势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谈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审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谈喹诺酮类药物的发展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隐性知识管理及其对企业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关于积极做好高职学生的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传统公有制理论及其实践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个人简历:工民建专业有经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三八妇女节诗歌精选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如何做好基层管理工作之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党员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党支部工作计划(学校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国庆婚庆主持词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方案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XX县烟草专卖局网建目标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县水利局安全工作总结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医院药剂科副主任竞聘演讲
    普通演讲[主持词]学校文艺晚会主持词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县委办公室全体同志及家
    普通演讲[礼仪主持范文]2013感动中国人物李文波颁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商场管理人员竞聘演说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发言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解放思想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厂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全运城市环卫整治百日会战
    普通党建工会[入党相关]农村预备党员谈话坚持“三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打折销售调查报告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县政府赴外地考察报告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型组织心得体会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全县工业、招商、安全、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12年乡镇经济发展工作计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高级党课学习小结
    普通总结[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范文-1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工作计划_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