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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赴法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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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赴法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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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专派计字[2005]0303-0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将于2005年10月中旬共同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赴法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培训班,为期21天。有关参团事项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 1.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和鼓励政策
2.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定位和特点
3.非盈利性机构的运作模式
4.中介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结构和激励机制
5.信息化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6.多样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
7.服务个案的策划与管理
8.服务机构如何取得政府的支持
通过学习,使参加培训人员对国外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性质、功能、服务内容等有较为全面地了解;汲取国外一些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借鉴国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运作模式和服务方式,掌握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转变观念,开阔思路,充实知识,丰富职业素养,促进所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出现新变化,更好地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在促进和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培训班参加人员
各省、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省、市、自治区(地区)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会;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lOCALhOSt
三、报名手续
1.请各单位根据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选派1-2名人员参加。
2.参团人员确定后,按要求填写《赴法国培训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和《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附件二)。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用传真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管理咨询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20日。
3.在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关于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后,请当地外事办公室给予复函,以便组团单位办理团组出国手续。
4.在接到国家外专局“出国任务通知书”和“出国任务批件”后,请在当地抓紧办理政审、护照等有关手续,并将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出国政审批件原件、经本人签名的护照及护照照片(浅白色背景)8张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管理咨询处。
四、费用 培训班参加人员每人所需费用人民币47000元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请于出国前一个月将人民币汇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账号:020 000 360 908 906 4730。
五、联系方式
1.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管理咨询处 联系人:宋新力、李燕平、张冀芳 电话:010-65511577,65528080 传真:010-65528080 网站:www.chinasme.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西街2号新中大厦5061室 邮编:100027
2.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国际合作培训部 联系人:林罕、康宁 电话:010-63908413,63908412 传真:010-6390841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 邮编:100038 附件: 一、赴法国培训人员报名表 二、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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